浙江在线05月19日讯(今日早报记者 王晨辉 通讯员 宁法)3年前,因非法“标会”涉及金额千万元,无力维持“倒会”后,举家移民,谁知,时隔3年,却被遣送回国。
日前,宁海县人民法院判决该男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推出非法“标会”吸引会员
43岁的胡某,宁海人,初中毕业后在一家塑料厂上班。19岁起,经营冲件、塑料件等,婚后开了一家小电器公司。2009年,宁海盛行民间标会。同年下半年,胡某注意到,不少人在组织“日日会”筹集资金。(“日日会”是非法“标会”。)
胡某也组织一批人参与“日日会”,逐渐发展出“十日会”、“退债会”等多种标会,吸收会员60余名。
2010年7月,当地发出禁止民间非法标会的通告,引起很多标会人员的恐慌,全县多个会堂关停。胡某的会堂不久也停了。
作为“会首”,胡某又不甘利益受损,便借口政府在整顿,原来付进的会款都被冻结为由,想出“五日退债会”这种变相的标会形式,并在2010年8月开始标会。
中年女想弥补损失却多砸3万
42岁的王女士与胡某夫妻是好友,从胡某设会以来,各种会都参与,截至政府出公告前,她参加了十脚“日日会”和一脚“十日会”,投入30.6万元,却只拿回8万。眼看还有22万没拿回,听说胡某设了退债会,她便忙不迭地参加。
退债会,实际上换汤不换药。王女士第一次投入5万,拿回6万,赚了1万。这让王女士又燃起希望,之后又投入近4万。只是,参加退债会的个个是设法讨回损失的,接下来的会款,王女士一次也未标得。
当年9月的那次标会还没开始,胡某一家销声匿迹。一打听才知,胡某一家举家移民躲债。胡某会堂会款金额已达1000余万,近20名会员的会款未清算。王女士只剩苦笑:“一计算,最后损失成了25万,还多砸进去3万。”
移民国外三年不料东窗事发
偷偷移民的胡某开始在国外定居,在当地做生意。转眼三年快过去,正当胡某庆幸自己选择移民时,2013年7月,胡某却接到了来自移民局的电话,称其护照有问题,要他到移民局问话。
到了移民局才知,原来是胡某三年前在国内的事东窗事发。几天后,胡某被交给中国警方遣送回国,并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拘。胡妻筹措资金,退还部分会款。王女士算幸运,剩余会款得到清退。
日前,宁海法院审理认为,胡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以民间标会形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数额巨大,判处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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