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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浙江3个县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国标 舟山领跑
2014年05月28日 15:17:47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记者 潘杰 通讯员 邵甜
【摘要】 上个月,省环保厅公布了一季度全省69个县级以上城市PM2.5预评结果,当时仅嵊泗县达到了国标国标年均二级标准限值,也就是35微克/立方米,占城市比1.4%。加入4月的空气质量考核后,这一比例提高至2.9%。

附件: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浙江在线杭州5月2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潘杰 通讯员 邵甜)记者今天从浙江省环保厅获悉,1-4月全省69个县级以上城市PM2.5浓度监测显示,舟山、文成、嵊泗等3个城市PM2.5平均值低于35 微克/立方米,达到了国标年均二级标准限值。

  上个月,省环保厅公布了一季度全省69个县级以上城市PM2.5预评结果,当时仅嵊泗达到了国标国标年均二级标准限值,也就是35微克/立方米,占城市比1.4%。加入4月的空气质量数据后,这一比例提高至2.9%。

  此外,1-4月,11个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34~81 微克/立方米,浓度最低为舟山,最高为金华,平均为64 微克/立方米。与一季度的考核结果相比略有下降,一季度全省11个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36~87微克/立方米,浓度最低为舟山,最高为湖州和金华,平均为68微克/立方米。舟山的环境空气质量依旧领跑全省。

  58个县级城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33~85微克/立方米,浓度最低为嵊泗,最高为龙游,平均为58 微克/立方米。一季度,这58个县级城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34~88微克/立方米,浓度最低为嵊泗,最高为龙游,平均为62微克/立方米;两项数据对比基本持平。

  按照《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全省6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状况评价以上一年为基数,预考核结果按季度通报。

  在今年一季度预评中,11个设区市中温州预评估为优秀,嘉兴为良好,金华、衢州不合格。杭州、宁波、绍兴、湖州、丽水、台州、舟山预评结果均为合格。

  记者了解到,按照我省考核办法要想获得优秀,该城市PM2.5指标年均浓度要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以上,即低于15微克/立方米,目前而言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不过,只要PM2.5指标年均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且较上年浓度下降5%以上也可评为优秀;PM2.5指标年均浓度超过35微克/立方米的,年均浓度较上年下降幅度超过15%的,同样可评为优秀。

责任编辑: 首席编辑 郭涛

标签: pm2.5 空气指数 浙江 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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