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7日讯 近日,鹿城区4个单位和13名干部因对现行违法建筑查处不力被追责处理。据悉,这是今年以来,鹿城区纪委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向履职不到位、执行不力等失职行为问责的首个典型案例。
根据当地群众反映,鹿城区藤桥镇存在现行“双违”现象。对此,鹿城区纪委于5月初启动相关调查追责工作。经查明,市国土资源局鹿城分局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对违法用地该立案而未立案查处,造成违法用地严重后果;鹿城区城管与执法局在履职中仅发函通知,既未对违建采取强拆措施,又未履行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查控违法建设等职责;藤桥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两违”联合执法力度不够、效率低下,也没有将违建情况向鹿城区人民政府报告;鹿城区民宗局工作流于形式,不负责任。
近日,鹿城区纪委对市国土资源局鹿城分局、鹿城区城管与执法局、藤桥镇人民政府、鹿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等4个单位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向鹿城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13名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其中,给予鹿城区城管与执法局分管副局长警告处分,2名中队长记过处分并建议免职;给予藤桥镇1名建工委副主任警告处分并建议免职;给予藤桥镇、鹿城区民宗局的3名科级领导干部和1名科室负责人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或扣发奖金等方式的问责。另外,涉及市国土资源局鹿城分局的相关责任人,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市监察局,建议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分局局长、2名副局长、1名科室负责人和1名副所长,予以政纪处分或问责,相关程序正在办理中(科室负责人和副所长已免职)。
“群众对政府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深恶痛绝,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这些都是我们当前要高度关注和着重解决的问题。”鹿城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将继续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每一位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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