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6月19日讯(通讯员 金璐 浙江在线记者 叶海)今年7月1日起,《乐清湾水域船舶定线制》、《乐清湾水域船舶报告制》和《乐清湾水域船舶定线制管理规定(试行)》正式实施。继宁波—舟山核心港区实施船舶定线制规定后,浙江“海上高速”将再添新通道。届时,船舶进出乐清湾水域将更加有序、便捷、高效。
浙江海事局副局长许骐介绍,目前乐清湾水域月均船舶流量在800艘左右,随着乐清湾水域两岸港区规划的实施与推进,以及乐清湾进港航道等级的提升,该水域码头的数量和等级都将大幅上升,船舶流量也将随之大幅上升,安全隐患不断增加。
据了解,船舶定线制是国际海事组织推荐船舶交通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能极大地提高通航效率,素有“海上高速”的美称。浙江省自2010年8月在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实行定线制以来,这条“海上高速”提高了该水域的安全通航效率。
浙江海事局在借鉴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从2011年开始,全面调查与分析了乐清湾水域船舶交通状况、客观环境、航行条件、船员航行习惯和水上交通事故规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历时三年完成乐清湾水域船舶定线制、报告制和定线制管理规定的制订和发布。
据介绍,乐清湾船舶定线制起始于乐清湾进港航道一期工程第一疏浚段南端,终止于第二疏浚段北端,由1个深水航路、2个警戒区、3个分道通航制和沿岸通航带组成,全长约18.2海里。
目前,实施乐清湾定线制水域已基本实现了雷达信号全覆盖。为确保乐清湾船舶定线制的实施,海事部门将在使用网格化可视化信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高科技手段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海巡船定期、不定期巡视定线制水域通航环境,现场维护船舶通航秩序,纠正不安全航行行为,检查助航设施工作状态等手段,来进一步加强对乐清湾水域的监管,全力确保浙江省第二条“海上高速”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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