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嘉兴市“五水共治”全面铺开之年,海宁警方全力推进水环境污染案件源头治理。新年伊始,警方马不停蹄,接连侦破了2起水环境污染案件,为“五水共治”工程清障护航,赢得了百姓的一片叫好声。
今年1月初,海宁市公安局、环保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可能存在污染环境行为的重点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摸时发现:许村镇翁埠村联新组附近的河水,水面颜色出现变化,还能闻到阵阵异味。经调查发现,河道附近的顺惠密封件有限公司存在偷排污染物的重大嫌疑。
随即,联合调查组会同许村行政执法局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发现,在该企业厂区3楼的密封件骨架酸洗车间,工人们正在用盐酸、磷酸等酸性液体给密封件表面除锈。
通过取证调查发现,该企业生产的密封件在除锈工序完成后,并没有将产生的废酸进行环保处理,而是就近直接排入河道。
经进一步调查查明,自2008年以来,该企业董事长顾某等人无视环保法规,在厂区内私设暗管,将废酸偷排入厂区南面的河道内,偷排废酸等累计达30余吨。顾某随即被警方刑事拘留,企业被勒令停业整顿。
“河道水质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这次公安等执法部门重拳出击,我们村里人盼了十多年,都叫好!”村民老胡说。
一个月后,捷报再次传来,2014年第2起水环境污染案件告破,胡某、金某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落网。
侦查发现,位于袁花镇朝阳路的佳光照明材料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胡某、总经理金某等人,无视环保法规,从2008年4月开始,将钨丝酸洗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接通过厂内管道排入河道。去年10月始,又将该废水偷排至污水管网,因强酸腐蚀管网污水窑井,同年12月致使废水渗漏至厂外河道内。经取样检测,这些废水呈强酸性,重金属铜、镍等成分严重超标,造成河道严重污染。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2013年以来,海宁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城乡防控一体化的“七张网”建设,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侵害民生案件入手,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内外资源,相继成功侦破了“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的浙江省首起环境污染案、虎霸机械非法倾倒工业废物案件和田某等人非法倾倒工业污泥案件等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环境污染案件。
截至目前,海宁警方已侦破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5人,充分展示了公安部门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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