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6月23日讯 ( 浙江在线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温萱 ) 为了将贩毒利益最大化,浙江永嘉一男子竟将自己的儿子、女儿拉上阵,更令人唏嘘的是,这名“大毒枭”曾因为贩卖毒品曾先后十二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这一次,该男子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被法院一审被判处死刑,其子女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6月23日下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对六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分别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二十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死刑不等的刑罚。
滕建标是浙江永嘉人,53岁的他劣迹斑斑,因贩卖毒品,滕建标曾先后十二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年、六年、十二年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2月开始,滕建标多次以400-450元每克不等的价格向他人购买毒品海洛因进行贩卖。2013年2月20日至4月20日,滕建标让其女儿滕红呀、儿子滕文龙、女婿陈晓开(另案处理)前后累计11次将人民币76万元的购毒款转入方灯祥的银行卡。红呀、滕文龙明知父亲滕建标贩卖毒品,仍分别帮助其转账毒资3次共计人民币28万,5次共计人民币31万元。方灯祥明知他人贩卖毒品,仍提供银行卡帮助收取毒资。
2013年4月24日凌晨,方灯祥为贩卖毒品,携带一包毒品海洛因,乘坐李恒涛驾驶的轿车,从浙江省嘉兴市将毒品运送至浙江省永嘉县,后在诸永高速枫林收费站被抓获。民警在轿车副驾驶室查获用疑似毒品的包装物品。经鉴定,上述查获的毒品中有548克检出含有海洛因成分,其中348克海洛因检出海洛因含量55.7%,200克海洛因中检出海洛因含量28.9%。在李恒涛上衣口袋中查获海洛因疑似物一袋,在其左鞋中发现海洛因疑似物一袋。经鉴定,两袋毒品重19.62克,均检出海洛因成分。
同日,公安人员在滕建标家中三楼后间卧室查获14包海洛因疑似物、12包冰毒疑似物和三只电子秤。经鉴定,上述查获的毒品中5.92克检出海洛因成分,4.16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认为,方灯祥违反毒品管理法规,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滕建标、滕红呀、滕文龙违反毒品法规,贩卖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滕建标多次因贩卖毒品被判处重刑,仍不断贩毒作案,情节极其恶劣,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极大,应予严惩。滕红呀、滕文龙、李恒涛受指使参与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均应认定为从犯,对其减轻处理。除滕建标、滕红呀、滕文龙因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死刑、有期徒刑七年、三年外,方灯祥、李恒涛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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