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6月23日讯 今天上午,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分析当前防汛形势,研究部署防汛工作。会议强调,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在思想上重视再重视,举措上细化再细化,做到科学研判、严阵以待,落实责任、有效应对。
省委书记夏宝龙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前一阶段,我省积极开展防汛备汛工作,及时整改查找出的问题,进一步补充防汛物资,抓好薄弱环节防汛措施的落实。同时要清醒看到,我省入梅以来出现大范围强降雨,部分山塘水库、江河水位上涨较快,防汛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务必保持高度的警惕,要有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防汛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对可能发生的流域性洪水、城乡内涝、山洪与地质灾害要有切实的应对措施,对防汛各项工作要有周全的安排和部署。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防汛应急值班,责任人要进岗到位,做到“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守好各自的阵地。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切实做好雨水情和汛情监测,及时分析会商,完善预警机制。要完善各类防汛和抢险预案,将预案做深、做细,根据各地可能出现的洪涝等不同灾害,有针对性地落实好抢险物资、抢险队伍,发现险情及时按预案处置并组织转移危险区域的群众。要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山塘水库的安全检查、巡查,及时处置各种险情隐患,确保安全。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要把防汛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做好各项防汛工作。要高度重视源头治理,在推进“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的过程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防汛和避灾减灾能力。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强化责任意识,保持清醒头脑,认真履行职责,坚守防汛岗位,加强值班,切实发挥率先垂范作用。
会议强调,做好防汛工作,必须严肃防汛纪律,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全面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把防汛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对在防汛工作中推诿扯皮、贻误时机,或因失职、工作不力造成人员伤亡、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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