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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温岭鞋厂大火致16死 企业负责人追责案将开庭
2014年07月03日 15:47:41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记者 施宇翔
【摘要】 温岭市检察院公诉认为,两被告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浙江在线杭州7月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李燕)今年年初,浙江温岭一鞋业公司突发起火,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6月27日,涉事企业法人代表林剑锋、林真剑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提起公诉。浙江在线记者了解到,7月1日,温岭法院正式受理该案,案件将择日开庭。

        《《《专题:台州温岭大东鞋业发生火灾

  今年1月14日,位于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的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6人死亡。据当时温岭相关部门通报,当日14时52分,温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14时57分,先后有12辆消防车到达现场全力展开扑救。明火在17时40分扑灭,现场过火面积800平方米,救援人员从火灾现场共救出20多名职工。不幸的是,仍有16人被夺走了生命,另有5人受伤。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强及台州市主要领导分别就此事件作出了批示。事故发生后,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剑锋、股东林真剑等人被警方刑拘,6月27日,两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提起公诉。

  据了解,今年37岁的林剑锋与34岁的林真剑是亲兄弟,两人共同经营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因公司经营所需,两人擅自违章搭建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铁棚作为生产场所,未主动报请消防部门检查验收,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从事生产经营,存有重大安全隐患。

  1月14日下午14时40分,该公司制鞋车间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发生火灾,大火从底楼车间迅速蔓延到二三楼车间,过火面积约1080平方米,除人员伤亡外,厂房、大量设备及产品被烧毁,财产损失36万余元。

  经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认定,林剑锋、林真剑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温岭市检察院公诉认为,两被告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温岭法院将择日对该案开庭审理。

【专题】浙江温岭大东鞋业发生火灾16人遇难

责任编辑: 赵洁

标签: 温岭鞋厂 16死 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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