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3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华萱) 今年的巴西世界杯正如火如荼,很多球迷、伪球迷都喜欢买一份“足彩”过过瘾。不过,在正规渠道购之外买所谓“足彩”的网络赌球活动,一直是警方的打击对象。
近日,浙江平阳法院对一起网络赌球案进行公开宣判。该案的有效投注额竟然达到了惊人的10.2亿元。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历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其余15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拘役6个月不等刑罚,并各处罚金人民币75万元至2万元不等。
100天非法接受赌资10.2亿元
今年50岁的历某是温州鹿城区人,1999年和2007,他就以赌博罪被两次判处刑罚。然而他没有悬崖勒马,反而想出了网络赌球的“生财之道”。
经查,2012年8月份前,被告人历某等人与阿文商量后,从阿文处拿到澳门某网站赌球账号“A”的总代理权。
随后,历某伙同被告人朱某、潘某、林某等人通过一系列手段发展下线和赌客进入网站赌博。
最终,这个总代理账号“A”下面共开出A1、A2等23个一级代理账号,从2013年3月l8日起至6月24日被查,在100天左右的时间里,共计接受有效投注额约为10.2亿元,会员值为5250.8万元,代理商结果为4749.2万元。2013年5月24日至6月18日,被告人金某明知是网络赌博的款项而帮历某汇到A股东指定的账号,六笔共计215万元。
法院认为构成开设赌场罪
除了网络赌球的犯罪行为外,被告人潘某还从澳门某网站拿到“六合彩”代理账号“B”的代理权,让他人进入网站赌博。2013年4月份,被告人潘某以月薪6000元雇请王某管理,并给其10%红利作为奖励。被告人王某管理的“六合彩”代理账号的第70期、第71期和第72期等三期共获利5272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历某等16人结伙经营网络赌球和“六合彩”代理,接受投注,情节严重,均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被告人历某有赌博的故意犯罪前科,情节严重,而其余被告人分别存在自首、如实供述、立功、从犯等情节,依法或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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