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0日讯 (钱江晚报通讯员 施剑 记者 朱丽珍)四岁女孩菡菡从今年4月份起,就住在了湖南衡阳一家派出所里:她被妈妈遗弃了。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刘女士一直在照顾她。
刘女士说,他们试着联系过菡菡在金华的父亲,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拒绝见面。但这件事在菡菡大伯那里却是另外一种说法:我们一家人一直想领回孩子,可派出所却不肯放手。
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究竟又是因为什么,菡菡这么久都回不了家?
事情是这样的
父母分手,她被妈妈遗弃
要说清这件有些复杂的事,就要从菡菡的父母说起。
菡菡的生母,32岁的刘某是湖南衡阳人,她的父亲,53岁的卢某是金华人。
两人2007年经人介绍认识后,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2010年年初生下了菡菡。
3个月后,两人分手,在婺城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菡菡被判给了刘某,卢某则要支付女儿抚养费及其他费用合计90万元。
之后,刘某带着女儿生活在老家。
2012年,刘某把女儿送到保姆家中寄养,保姆费每月1500元,可支付一年之后,刘某就消失了,保姆跟她联系,要么打不通,要么直接挂掉电话。
无奈之下,保姆找到了当地电视台,带着菡菡找到了刘某的家中,可家人并不承认菡菡是他们家的孩子。
因为这个原因,衡阳当地有不少人都知道了菡菡的事,湖南都市频道的《寻情记》栏目也曾经报道过。
后来,菡菡被送到了衡阳市福利院。不过,因为菡菡的父母还健在,不符合福利院收养条件,今年4月份,菡菡就被送到了湖南衡阳市公安局白沙洲派出所。
在这段时间,菡菡一直由派出所负责法律调解工作的刘女士照料。
昨天,钱江晚报记者联系上了刘女士。
刘女士说,菡菡虽然小,但很懂事,也很清楚自己的遭遇。
“她知道父母离婚,也知道妈妈不肯付保姆费,所以她无处可去。”刘女士说,她也曾经问过菡菡,要是有一天爸妈来接,她会不会跟着走,“她说不走,妈妈不付保姆费。”
有时候,刘女士开玩笑问孩子,长大以后要养谁,她总是奶声奶气地说:“养保姆。”
派出所的刘女士这么说
联系了她父亲,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见面
为了能让菡菡过上正常孩子的生活,刘女士把她送到了当地幼儿园,平时就住在派出所里。刘女士不在时,由其他人轮流照顾。
但孩子不跟父母住在一起,总不是办法。经过调查,刘女士找到了菡菡父母的电话,刘某的电话一直关机,但菡菡父亲卢某的电话能打通。
“第一次打过去,对方说不是他本人,不过提出要我们把孩子的出生证明,被遗弃的证明都送到他们那里去;第二次联系,他又说是律师,说法也差不多;第三次联系,他说自己是卢某的大哥,现在卢某的家已经散了,他们愿意把孩子接回去,由家人共同抚养。”
6月23日,卢某的大哥曾赶到派出所,提出要把孩子领回家。
“孩子毕竟不是物品,必须由亲生父母出面来领,大伯也是不行的,但孩子的父亲就是不出面。”被拒绝后,卢某的大哥就离开了派出所,之后也没有再和刘女士联系。
刘女士说,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看着可爱的菡菡在派出所里没有亲人,她心里也很不是滋味。
孩子大伯这么说
我们肯定是要孩子的,可他们不肯给
事情是不是真如刘女士所说,菡菡的父亲真的不要她了吗?
昨天下午,钱江晚报记者和卢某的大哥,也就是菡菡的大伯取得了联系。
卢大伯显得很激动,一直跟我们重复:“孩子我们肯定是要的,我们没有说不要孩子。”
他还边说边拿出不少材料证明。
卢大伯说,菡菡是非婚生子,法院调解过,菡菡的抚养权是归刘某的,由卢某支付抚养费。
按照卢大伯的说法,他弟弟已经支付了十多万抚养费,但剩余的钱一时实在拿不出来。现在刘某遗弃了孩子,他们是很愿意把菡菡领回家的。为此,他们还曾在2012年向法院申诉过,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我弟弟现在生活很困难,到处打工挣钱养活自己,就算他养不起孩子,我们兄妹几个也会凑钱把孩子拉扯大的,我们肯定不会让自己家的骨肉吃苦头的。”
卢大伯在派出所看到过菡菡的照片,可爱白净的一个孩子,看着让人心疼,“可他们说一定要孩子的爸爸来,不然不能把孩子给我,也不愿意给我开具母亲遗弃她的证明。”
卢大伯的想法听起来也很简单:让刘女士所在的派出所给他开具一个母亲遗弃菡菡的证明,他们拿着这份证明上法院起诉,这样菡菡的抚养权就可以归卢某,卢家人也名正言顺地养这个孩子。
可就是这份简单的遗弃证明,处理起来很不简单:
刘女士认为,只要孩子的父亲能过来,派出所就能按程序办事,该开的证明就开,该办的手续也会办,但大伯来绝对不行;
卢大伯则辩解,自己的弟弟四处在外打工,抽不出时间回来,菡菡被母亲遗弃已经是事实,就算父亲去不了,他作为大伯过来,也是能拿这份证明的。
就这样,菡菡的问题被耽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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