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现场
浙江在线杭州7月1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陈中志 见习记者 陈佳) 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事宜,浙江省物价局于今天下午2点半召开浙江省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
14年未改学费 全省公办普通高校债务达94.68亿元
据了解,浙江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一直以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为准,根据1996年出台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大学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
根据省内60所公办普通高校的2013年成本监审数据,浙江省公办普通高校学生平均教育培养成本为2.7万元,按25%的比例算出来的平均学费为6750元,远高于现行的平均学费。
而与14年未改的学费相比,高校办学成本则逐年提高,人工成本、建设经费投入大幅度增加,还贷和支付利息的压力也不断增大。全省公办普通高校2013年末的债务已达94.68亿元。
此番学费涨价并非空穴来潮,2007年国务院(国发【2007】13号)规定高校收费五年不得提高。5年期限一过,广西、福建、山东、湖北、江苏、贵州等地先后上调了高校学费,涨幅分别为广西36.2%、福建20%、山东21%、湖北25%、江苏17%、贵州34.6%。
调整后的平均学费标准为6483元 最高上浮46.46%
同时,浙江省将改变现行以基准价为基础,所有专业也统一上下浮动的规定。开始实施新定价机制,即允许高校自主选择20%以内的专业、在15%的上浮幅度内,自主确定具体学费标准,此举可保障高校能更好地适应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变化,更好地发挥特长,办好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
根据听证会价格方案,本科院校的工科、医学类专业,现行分三个标准,浙江大学4800元,大学4400元,学院3960元。拟调整到浙大6300元,其他院校为5800元(上浮最高,达46.46%)。高职院校的工科、医学类专业现行标准是6000元,拟调整为6800元。
所以按调整后的基准价测算,高校学费平均提高15.22%。20%的专业(涉及人数约30%)上浮15%后测算,平均提高20.37%。
调整后的平均学费标准为6483元,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24.01%。符合国家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数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的规定。
此外,今天下午的听证会内容还涉及简化学校分类、合理调整专业分类。按学校的收费分类由现行的“大学”、“学院”、“专科”、“高职院校”四类,简化为“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二类,实施“大学”与“学院”的学费并轨。
专业的学费分类由现行的“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二类,增设为“艺术类专业”、“工科类、医学类专业”、“农林类专业”和“其他专业”四类。同时,“艺术类专业”中的“表演类专业”和“其他艺术类专业”统一并轨为“艺术类专业”。专业分类调整的目的,是使收费标准更好地体现办学成本。
由于今年高校收费标准已在招生简章中公布,调整后的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于2015年秋季执行,调整对象不包括2014年前(含2014年)入学的学生。
25名听证代表陆续发言 提出赞成和反对意见
今天现场,25名听证代表陆续发言,每个人都拥有5分钟时间发表自己的看法。本网记者陈中志作为25名群众代表之一参加听证会并发言。25名听证代表中,有家长或学生11名,省人大代表1名,省政协委员1名,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代表1名,教育和社科领域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代表3名,高校参加人数4名,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
其中,以学生身份与会代表有5人,分别为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郭兵、浙江工商大学学生袁洋洋、浙江理工大学学生王一士,原本在替补席的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宋玉凤,也因为有一听证代表无法出席而替代出场,成了第四名发言的学生代表,此外还有一名坐在旁听席的大学生郑政,他们也将发表各自对于浙江省高校收费价格上调的意见。
本网记者将继续为网友发回听证会现场的最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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