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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江边焚烧过期药品 杭州破获重大环境污染案
2014年07月13日 12:17:55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记者 俞雯祺 通讯员 沈张黎
【摘要】 7月4日,滨江分局接到报警,在钱塘江沿岸新生船厂滩地上坡道处有多名男子以“焚烧”的方式处理大量过期药品。由于钱塘江边风大,且一旦涨潮,犯罪证据很容易被湮灭,且极易污染钱塘江水源(该处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资料图

  浙江在线杭州713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俞雯祺 通讯员 沈张黎) 戴某是杭州滨江某医药公司执行总经理,这几年由于效益不佳,几十箱的药品没卖出去就过期了。过期也就算了,但正规渠道处理又得花一笔钱,戴某就想着私下处理,如意算盘没打成,被警方逮个正着。

  7月4日,滨江分局接到报警,在钱塘江沿岸新生船厂滩地上坡道处有多名男子以“焚烧”的方式处理大量过期药品。由于钱塘江边风大,且一旦涨潮,犯罪证据很容易被湮灭,且极易污染钱塘江水源(该处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接报后,滨江分局启动公安、环保联动机制,赶赴现场进行控制,同时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在现场,民警及时扑灭火源,当场抓获嫌疑人戴某、潘某和高某,查获焚烧后的板蓝根、阿莫西林等过期药品49箱。

  经审查,3名嫌疑人均系滨江一医药公司员工,其中戴某和潘某分别为该公司执行总经理和仓储部负责人。

  该公司在2011年年底成立以来,效益一直不佳,眼看着几十箱的药品过期,又不愿筹措经费通过正规渠道处理,三个人就想到在钱塘江边(以焚烧方式)把这些药品“免费”处理掉。审讯过程中,戴某泣不成声,称自己明知行为犯罪,仍存侥幸心理,因小失大,追悔莫及。

  目前,犯罪嫌疑人戴某、潘某、高某因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依法取保候审,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查中。

  法律链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 陈铖

标签: 过期药品|污染|钱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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