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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法委提醒:传销玩起了“金融投资概念”
2014年07月17日 11:07:4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打击传销力度的加大和群众防范传销意识的增强,传销也开始产生了各种新的变种,甚至“时髦”地玩起了“金融投资概念”。

  近日昆山公安端掉了一个传销组织,为首的张某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打着“国家项目”、“纯资本运作”的幌子,以两年最高1040万元的投资回报为饵,诱使他人加入“组织”并疯狂发展下线,短短1年内,涉及参与传销人员300余名,案值金额高达300余万元,非法获利130余万元。苏州市政法委特别通过本报作出特别提醒:谨防以投资可获千万返利为诱饵发展下线。

 

  传销组织出现“变种”竟玩起“金融纯资本运作”概念

  金融投资,在当下可谓相当流行,越来越多的市民也开始频繁涉足这个领域。正是看准了这一点,传销组织也“与时俱进”地玩起了“金融纯资本运作”概念。近日,昆山市警方成功摧毁一个利用人情关系诱骗他人加入“自愿连锁经营业”的传销组织,该组织以两年最高1040万元的投资回报为饵,诱使他人加入“组织”并疯狂发展下线,短短1年内,涉及参与传销人员300余名,案值金额高达300余万元,非法获利130余万元。为首的张某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批捕。

  经公安机关查明,2013年7月至2014年4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伙同徐某某、王某某(女)、王某某等人在昆山市夏驾园小区内发展“自愿连锁经营业”的传销组织。该组织通过一对一的洗脑方式为新人灌输传销理念,教唆新人发展下线成员,先后直接、间接的发展了张某某、胡某某、徐某某等6个体系成员,共计300余人。每个体系层次分明、管理严格,以2-8个成员为组团,散居在各小区内。

  按照该组织规定,受害者需购买总价为69800元的21份虚拟“份额”加入组织成为业务员。业务员以发展新成员的数量及购买“份额”的数量为依据,获取晋级和返利,发展下线人员越多则级别越高、返利越多,最高能累计获得1040万元的回报。由于该组织逐级返利兑现,受害者均信以为真,并自愿接受发展下线。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非法获利人民币共计十余万元,其余几人分别获利两千至两万元不等。

  据嫌疑人交代,他们在吸引下线时都打着“国家项目”、“纯资本运作”的幌子,以两年1040万元的回报为饵,以少量返利为支撑,致使他人“自愿”加入并广泛发展下线,涉及受害者60余名,涉案金额共计420余万元。参与传销活动期间,张某等犯罪嫌疑人先后直接、间接地发展300余人参与传销,非法获利130余万元。今年5月29日,昆山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批捕上述四名犯罪嫌疑人。

 

  谨防入套

  苏州政法机关提醒识破变种传销,大家多学几招

  昆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白永亮介绍,传销犯罪正逐步从商品销售领域发展到资本投资、金融理财、互联网等领域,而且犯罪手法越来越隐蔽,需要广大市民提高警惕。与传统传销犯罪不同的是,这起传销犯罪没有实体商品,参与传销者购买的是虚拟“份额”,改变传统集体授课洗脑的传销模式,一般以两人到6人为单位散居在小区内开展传销活动,犯罪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受害者普遍防范意识不强,对传销犯罪的本质认识不清,对传销手段分辨能力低。警方提醒,希望市民对于高额回报类资本投资运作行为保持警惕,一旦发现要及时报警。

  相比于以往以介绍工作、合伙投资等利益为诱饵,将受害者骗至某居所限制人身自由的传统传销模式,目前出现的传销方式以逐级返利为支撑,诱使受害者自愿加入,并主动以周围亲友为目标,广泛发展下线。

  那么,如何来识破传销呢?警方提醒,目前,不少传销组织通过伪造国家文件、伪造经济项目来增大欺骗性,破解这一招也很简单。通过上网或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核实文件的真假,就可以揭穿传销团伙的真面目。另外,传销组织往往会准备很多非法的书刊,欺骗新人加入,对于这种情况,也可以通过新闻出版署的网站进行查询。比如一本印刷精美、有大量领导人形象的《西部大开发15周年纪念册》,是传销人员经常用来洗脑的书籍。传销组织为了欺骗新加入的新人,往往还会通过一些网站来展开骗局,对于这些网站也很好鉴别。比如一个名为连锁销售的传销网站,把它的域名先输入工信部网站的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就能知道它是否是合法网站。

  苏州市委政法委相关工作人员提醒,传销人员大多三五成群聚居,或几十人结伙租房而居,“授课”也时常数十、上百人纠合在出租房内,辖区公安机关除应在社区加强经常性的治安防范外,还应联合社区组织,加强对出租房的排查、登记和辖区流动人口的动态治安管理,对长期逗留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随时掌握其动向,做到防患于未然。

 

  延伸阅读

  “资本运作型传销”2年前曾有过苏州成功捣毁了这个“北京体系”

  2012年2月6日,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接群众举报称,在苏州工业园区内,存在一个自称“北京体系”的传销组织。该组织以资本运作为幌子,以50600元为准入标准,长期吸纳会员开展非法传销活动,涉及人员近千人。该局于2012年2月22日立案侦查,2012年6月2日经该局统一行动,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的郑某某、金某某及李某某等人抓获。

  经法院审理查明,“北京体系”不从事实际生产、经营,以从事资本运营为名,诱骗他人参加,并收取入会费,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并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每一新会员加入该体系后可发展三个下线会员,三个下线会员又可各自再发展三个下线会员,通过采用“1变3、3变9、9变27……”的裂变式发展人员。该体系按照成员发展的人数来确定成员在组织中的等级地位,共分为三星、四星、五星三个层级。每名新成员缴纳人民币50600元后,即成为三星会员,当其发展下线的人数达到一定数量时,就可逐步升为四星、五星成员。居于上线地位的传销人员依其所处层级,直接从他人交纳的入会费人民币50600元中获取不同数额的提成收入。该体系内部实行五星管理四星、四星管理三星的分层管理制度,并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召开会议等方式,加强对成员的控制、管理。

  被告人郑某某、金某某等人于2010年经其上线会员发展加入“北京体系”,后于2011年6月随同上线至苏州工业园区发展成员。

  据郑某某和金某某交代,他们两人均为“五星委员会”的成员。截至2012年6月案发时,他们名下直接发展的下线及下下线分别为58人和35人。公安机关在查处过程中,扣押了郑某某赃款524138元,金某某赃款316140.2元。

  法院最后判决被告人郑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金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来源: 城市商报  作者:  编辑: 马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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