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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发短信就来钱 不法分子用伪基站诈骗十多万被判刑
2014年07月19日 07:28:36 来源: 金华新闻网 余美娜

   浙江在线07月19日讯 动动手指,发发短信就能来钱,这样的好事情,曾让被告人徐某和李某心动不已。不过,如今,这等美事却让他俩后悔不已。近日,永康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伙同他人利用手机短信群发,即设立伪基站进行信息诈骗的案件。

  被告人徐某、李某都是湖南湘潭人。2013年12月,被告人徐某购买了手机群发设备,并花每天300元的工资雇用了被告人李某,负责开车,群发短信。

  随后,他们开了一辆湖南牌照的轿车,流窜到金华等地伺机作案。

  2013年12月12日晚,被告人徐某、李某驾车流窜至永康市东城街道一带,向周围群众群发手机短信。短信虚构某银行要求储户登录指定互联网网站,进行手机银行掌上登录器升级服务。

  这些诈骗短信很快飞入了受害人手机中。当晚8点多,被害人丁某收到群发的诈骗短信。因为服务热线和银行的热线很像,丁某没有多想,按短信提醒点击网站进行升级操作,按照步骤先后输入手机号码及登录密码,就短短几分钟后,他发现自己银行卡内的12000元钱被取走。

  同处在东城街道附近的另外三名受害者也被同样的诈骗方式所欺骗,银行卡内的资金被转走。就这么发发短信,被告人徐某及同伙共骗取人民币1168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第266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种种事实与证据面前,被告人在法庭上均作出了悔罪陈述,后经法庭协商,4名被害人的被骗资金也都被如数追回。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标签: 诈骗 责任编辑: 缪歌妮(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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