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18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方力 胡丹 瑞安日报记者 朱郁星) 记者今天从苍南县纪委获悉,针对网民爆料“幼儿园园长陪酒致中风”的信息,该县纪委在进行调查核实后,已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有网民发微博称,7月16日,苍南县教育局龙港学区领导检查龙港各大幼儿园校本培训,晚上在巴曹一酒店吃饭,龙港第三幼儿园副园长洪某不胜酒力,身体出现不适,后经医院抢救,因中风导致半身不遂。
对此,苍南县纪委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经核实,7月16日中午,苍南县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处主任王成珏、办公室副主任何经旦和教师卢立银、朱成碧等4人,在结束对龙港镇18所幼儿园校本培训考核后,在龙港学区工作人员董建锋安排下,与被考核幼儿园的30余名工作人员到巴曹绿岛酒店用餐。其间,王成珏、卢立银、朱成碧、董建锋,以及董建锋所邀请的朋友、龙港十四中校办负责人吕明助,均不同程度饮酒。餐费共计5440元,由被考核幼儿园共同支付。
餐后,龙港第三幼儿园副园长洪波在返回幼儿园途中呕吐,并伴有身体不适,回幼儿园后血压升高,被紧急送往苍南县第二人民医院检查,为脑血管破裂溢血,当晚6时45分,洪波被转院至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脑外科重症监护室治疗。目前,洪波身体有所好转,手脚可以轻微动作,可简单沟通。
苍南县纪委认为,王成珏、何经旦、卢立银、朱成碧、董建锋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纪委关于“两局”问题的规定,顶风违规,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对此,县纪委责成县教育局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给予考核组组长王成珏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撤销其学校培训处主任职务;给予考核组副组长何经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学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给予考核组成员卢立银、朱成碧记过处分;给予龙港学区工作人员董建锋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给予龙港十四中校办负责人吕明助记过处分;给予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杨立先警告处分;给予龙港学区主任李敏仕诫勉谈话处理。
同时,县纪委对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陈先葵进行诫勉谈话处理。县委对县教育局党委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整改,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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