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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官方核实吴英案中市政府领导未涉及受贿
2014年07月26日 17:17:17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记者 童俊
【摘要】 日前,吴英的代理人蔺文财在某媒体上公开表示:吴英曾向上级纪监部门举报浙江省东阳市副市长陈军涉嫌受贿。东阳市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深入调查,并向吴英本人进行了核实。
吴英在减刑庭审现场。资料图
吴英2009年在一审现场。资料图

  浙江在线杭州7月2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童俊) 日前,吴英的代理人蔺文财在某媒体上公开表示:吴英曾向上级纪监部门举报浙江省东阳市副市长陈军涉嫌受贿。

  26日下午,浙江在线记者向东阳市委核实,得知消息后,东阳市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深入调查,并向吴英本人进行了核实。

  目前已经确认,吴英案中,东阳市副市长陈军未涉及受贿问题。陈军已就吴英、蔺文财诬告一事向公安部门报案,有关部门已着手调查。

  此前,7月11日,浙江省高院依法公开审理吴英减刑一案,当庭作出裁定:将吴英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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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英案始末

  2007年3月16日,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逮捕。

  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吴英死刑。

  2010年1月,吴英提起上诉。

  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高院开始二审吴英案。

  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院核准。

  2012年4月20日,最高院未核准吴英死刑,该案发回浙江省高院重审。

  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13年11月2日,东阳市政府首度对外通报吴英案相关资产处置情况。

  2014年7月11日,吴英死缓减刑案开庭,浙江省高院判决吴英由死缓减刑为无期。7月11日,吴英减刑案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开庭审理,经过大约一个半小时的庭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吴英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刑至无期徒刑。

责任编辑: 沈正玺

标签: 吴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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