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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次将低保边缘家庭将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2014年07月29日 03:22:56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吴朝香

  浙江在线07月29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吴朝香)我省社会救助的对象将比原来扩大一倍。昨天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草案)》,这个条例首次把一个新的群体: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纳入到了社会救助的范围里。

  “和以往碎片化的救助相比,这部条例草案体现的是一种大救助。”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尹林说,它也是全国首部综合性社会救助地方法规。哪类人属于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为什么要对他们进行救助?所谓的大救助又是什么意思?钱江晚报为您详细解读。

  救助

  对象

  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

  什么是低保边缘家庭?

  虽不属于低保户,但收入也不高,生活不易

  事实上,昨天的会议已经是对该条例草案的第三次审议了,在去年11月份和今年5月份,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已经进行过两次审议。

  和初审相比,这次的条例草案有了根本性变化。

  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扩大了救助对象,除了原有的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外,还增加了一个新的群体:“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指的是那些没有被纳入低保范围,但家庭成员的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的家庭。

  打个比方,比如杭州市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在588元以下的,可以申请低保,如果某户家庭的成员人均月收入高于588元,但低于882元,那么这户家庭就属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为什么要把低保边缘家庭纳入救助范围?

  立法调研中发现,社会救助易出现“悬崖现象”

  为什么要把低保边缘家庭纳入救助范围?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尹林说,这是省人大在基层调研的时候发现的问题。

  拿刚刚举的例子来说,这些低保边缘家庭的月收入跟低保家庭的月收入相差不多,但没法申请低保,也就无法享受低保待遇,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救助。实际上,他们的日常生活有可能会比得到社会救助的低保家庭更困难。

  尹林形容这是一种“悬崖现象”,“高低悬殊太大,中间没有任何缓冲,把边缘家庭作为救助对象,让他们也能享受教育、医疗等各种专项救助,就是为了弱化这种差距,也体现分层分类救助的精神。”

  根据民政部门的统计,目前全省的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共60多万人,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则有70多万人,这意味着,未来全省享受社会救助的人员将扩大一倍。

  不高于1.5倍的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社会救助是一种救济,不是保险和福利

  那么不高于1.5倍这么个标准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事实上,在浙江,有部分地区已经在实行类似的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办法了。只不过,各地对于低保边缘家庭的认定标准不一样,有些地方是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4倍以下,有些地方则是1.5倍。这次,省人大是以法规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了。

  尹林解释,在确定标准时,代表、委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也经过了一番讨论,“大家一致觉得,标准不能过高,因为社会救助是托底性质的,是一种救济。它不同于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当然各地经济状况不一样,所以条例草案中规定不高于1.5倍是底线,但当地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监督

  管理

  民政部门建立信息核对平台

  家庭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将定期核查

  避免出现“开着豪车领低保”现象

  确定了救助对象之后,如何进行监督管理,以避免重复救助以及其他不公正现象?条例草案也给出了解决之道,那就是由民政部门建立信息平台,对救助信息和救助资源进行整合。

  信息平台的功能有两类,一是对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进行核对,由各地民政部门主导,通过户籍、税务、工商等单位和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代为查询核对社会救助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

  “这是为了确保那些真正困难的群体享受到社会救助,避免‘开着豪车领低保’的情况出现。“尹林说,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数据,为社会救助对象的审核认定和定期核查提供依据,“这类平台民政部门以前也在做,但我们现在是从法律上进行规定,可以解决一个部门配合和协调的问题。”

  有选择和针对性地进行救助

  保证资源分配更公平

  还有一个是对社会救助家庭信息进行整合,主要整合的是社会救助对象的受助信息,这主要是为了避免救助的交叉和叠加。

  “有时,工会、共青团、妇联,包括其他一些慈善机构和社会组织的救助对象可能都是相同的,但实际上,同一个区域,还有其他的困难家庭需要救助。”在尹林看来,这是因为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将这些救助信息整合之后,就可以有选择和针对性的进行救助,避免一边是多头救助,一边却是不为人知。

  另外,还要建立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获救助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就要停止救助。否则,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之前的救助是碎片化的,各类救助对象、标准和政策不统一,这次的条例草案将相关部门的救助职能整合起来,这就是所谓的大救助。“尹林说。

标签: 低保 责任编辑: 胡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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