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9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王波 通讯员 李绩) 怕自己的车子影响别人通行,将车钥匙交给保安代管,方便挪车。
这种事,不少车主都遇到过,冯先生也遇到。可这一次,冯先生却傻眼了。
31岁的冯先生有辆丰田汉兰达,时常去石碶一家酒店消费。
前天晚上,冯先生又去酒店的棋牌室打麻将了。这次不巧,酒店停车场已车满为患。
因为冯先生经常来,一来二去,和保安王某熟悉了。见冯先生没有车位,王某便指挥他停在通道。随后让冯先生留下车钥匙,以备在停车场里面的车辆驶离时让出通道。
在冯先生看来,这太正常不过了,也没多想,就留下了钥匙。
谁知,昨天凌晨3点左右,冯先生从酒店出来打算驾车离开时,找遍了整个停车场也没有找到自己的汽车。随后他到门卫值班亭找停车场的保安,保安也不知去向。
这下,冯先生傻眼了,难不成保安把车子开跑了。
越想越不对劲,凌晨4点左右,冯先生报警。
然而,冯先生前脚报警,后脚保安王某开着他的车子回来了。
一看这样,冯先生火了,冲上前质问王某为何开自己的车。结果王某却说,自己兜风玩玩。
原来,冯先生每次去酒店,都会在凌晨1点左右离开。
昨天,一直到凌晨2点,王某也不见冯先生出来,以为冯先生当晚会留宿宾馆。于是到后半夜王某闲着无聊,就开着冯先生的车兜风去了。
从石碶到南站,再到江东,在路上逛了一个多小时后,王某回到酒店。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不想被抓了个现行。
冯先生告说,王某开着他的车足足兜了70多公里的风,要求酒店一定要给其一个说法。
经过协商,最终酒店和保安王某分别拿出1000元洗脚券和2500元给冯先生作为补偿。
民警释法:本事件中,王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4条第1项之规定,涉嫌偷开他人机动车,轻者可以处以治安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治安拘留并罚款的处罚,如果发生导致车辆丢失等严重后果的,甚至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为王某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事后承认错误积极补救,且得到了受害人冯先生的谅解,在双方自愿达成和解的协议基础上,公安机关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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