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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乐清大横浦村毁滩涂建别墅占农田盖厂房
2014年07月29日 05:44:15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丁谨之

  浙江在线07月29日讯(浙江日报见习记者 丁谨之)大横浦村位于乐清市大荆镇,毗邻104国道,是个沿海的小村落,当地村民收入以种植业和浅海养殖业为主,是全国海域使用的重点监管区域。近日,记者数次接到该村村民的举报,称村中违建现象十分严重,存在违建厂房和大面积毁坏滩涂的现象。记者随即进行了实地探访。

  大横浦村原有大面积的浅海滩涂,是蛏子、花蛤、牡蛎的繁殖基地。但如今,这些滩涂面积已大幅“缩编”。记者在现场见到,填埋滩涂后,沿海建有数个沙场,码头上停靠有运沙船,装沙的卡车频繁出入,岸边的吊车正在紧张地进行搬运工作。

  据了解,大横浦村的沿海沙场共有3家,仅1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我知道这是违法的,村里也交了罚款。前阵子停工过,但过几天又开工了。”沙场老板陈金顺直言,沿着海岸线,像这样违法的货运码头在乐清的清江、蒲岐等地并不少见。

  沙场附近还建有4幢别墅,其中两幢有人居住。据当地村民举报,这些别墅均建造在违法填海的土地上,未经任何审批。“那边两幢房子是得拆掉,可我们住在这里是特批过的,上面的领导都同意!”别墅中一名男子理直气壮地说。当记者询问这幢别墅是否拥有相关证件时,该男子称“马上就办下来了”。

  毁坏滩涂,建造沙场、别墅,这样的违法行为究竟是何人所为?在乐清市海洋与渔业局,记者找到了一份2008年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何崇海于2005年6月下旬至2008年1月24日期间,在乐清市大荆镇大横浦村、小横浦村、铁场村、舟山头村等四村滩涂进行填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并依法作出了“退还非法占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人民币801263元”的行政处罚。据相关部门测量,非法占用海域面积共56.16亩,沙场面积为28.233亩。当事人何崇海正是大横浦村村委会主任。

  毁坏滩涂已达近10年之久,为何沙场和别墅依旧矗立,依法拆违究竟难在何处?乐清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刘文胜解释:“‘海域原状’是什么样很难确认。”

  据刘文胜介绍,由于大横浦村沿海一带为违法易发区,2013年在此区域已树立“中国海监重点监管区域”的标牌。但记者在现场看到,标牌下方的监督举报电话已被人为破坏,无法辨认。

  除村中的浅海滩涂被成片破坏,群众还举报村中的浙江宝利亚管业有限公司违建面积巨大,还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该公司为大荆镇的龙头企业,年产值9000多万元,年缴税300多万元。

  2003年,公司进驻大横浦村,向村集体租用土地约13亩,未获土地审批便开始建厂。2009年,由于104国道扩建,堵住了原大门,公司再次调整扩建,加占7亩土地(其中3亩为基本农田)。面对记者,“宝利亚”公司董事长孔斌也承认了违建事实。他说,眼下“宝利亚”正在补办审批手续。

  2003年,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对大荆镇大横浦村委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非法占用的5900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59000元。2010年,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对“宝利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040平方米土地,要求自行拆除违建、恢复土地原貌并罚款60800元。“当时有过一次联合执法,拆除了将近一半的厂房,留下的让我自拆。”孔斌说,考虑到企业自身发展,他后来还是恢复违建并继续生产。

  “土地是农民最珍惜的东西,难道我们村的滩涂地、水稻田上,出产的是别墅?”村民们希望相关部门对这些违建加紧处置。对大横浦村的违建现象,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标签: 违建|三改一拆 责任编辑: 胡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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