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9日讯 7月25日,浦江县治平六一加油站经营者芮某因未经许可私自销售汽油,被浦江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7月10日,浦江县公安局接到举报,位于黄宅镇治平的六一加油站存在非法私自销售散装汽油的情况。黄宅派出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7月24日,经营管理加油站的芮某被传唤接受调查。
芮某是浦江人,37岁,今年春节后接手经营六一加油站。其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只有柴油和煤油,但芮某打起了非法贩卖汽油的主意。
义乌明令禁止对助力车加油,这促成一批在义乌打工的外来人员拿着汽油桶到外地购买散装汽油。因为毗邻义乌,芮某全天候为助力车加注汽油或售卖散装汽油。久而久之,该加油站能为助力车加油的事打响了知名度,吸引了来自义乌后宅、北苑一带的客户。
由于汽油销售未经许可,浦江县经济商务局现已查封芮某的加油站,并责令停业整顿。芮某也因违反规定买卖危险物质,被浦江县警方行政拘留。
目前,在浦江县境内各大加油站,都能看到《关于限制零售散装汽油的联合通告》,上面对加油站销售散装汽油、散装零售的手续以及有关禁止事项作了详细规定。
为了切实加大散装汽油销售管控力度、强化源头治理,连日来,浦江县各派出所对辖区内加油站进行了彻底排摸,并逐一登记造册。
今后,对日常生产、生活中确需散装购买汽油的单位和个人,加油站必须要求购买者提供由派出所出具的购买散装汽油证明,并查验相关手续,如实登记购买散装汽油的单位、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购买数量、用途等,确认手续完备后方可加油,并在专门的浦江县散装汽油销售登记表台账上详细进行登记。
警方呼吁,为了公众安全,市民请到正规加油站加油;如发现私自贩卖汽油的窝点,请立即向公安部门举报。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