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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汉街头狂揍78岁老人 一分钟不到狠踢了16脚
2014年07月31日 10:21:01 来源: 金华新闻网 王旭航 许欣雅

   浙江在线07月31日讯 7月29日,对义乌大陈78岁的楼大爷来说是个黑色的日子。这天上午,他到镇上理发,不料中午准备回家时,在楂林街头的一公交站台处,被一名壮汉狂揍。一分钟不到,头部与腹部就至少挨踢16脚,至今仍躺在重症病房。

  【飞来横祸】

  老人准备回家却倒在街头

  楼大爷平时经常乘坐公交车到镇上玩。当天上午7时30分,他吃完早饭后到镇上理发,结果发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上午11时30分许,楼大爷理完发准备回家吃午饭。在楂林溪后路与八坑线路口的公交站牌处,他遇到了一名中年男子,两人不知为何推搡起来。这名壮汉将楼大爷推倒在地,对其拳打脚踢,楼大爷自然不是壮汉的对手,被打后倒地不起。

  楼先生是楼大爷的弟弟,上午11时多,楼先生在家中吃午饭,突然接到电话说他哥哥被人打了,倒在楂林街头,他赶紧和家人赶往现场。

  “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身上很多泥,头上有不少血。”看到这一幕,楼先生很是愤怒。谁会对老人下如此重手?从附近围观群众中,他们知道了打人者,并被告知已有人报警,警方正赶来。

  【警方行动】

  施暴者手持砍刀躲在家中

  “上午11时43分,我们接到110指令,称溪后路与楂东公路路口有人被打。”义乌市公安局大陈派出所民警季警官与同事立马赶往现场。“老人已经被人移到了树荫下,头上都是血。”季警官马上和楼先生一起将楼大爷送往最近的大陈中心卫生院,考虑到老人的伤势,民警还打电话向120求助。

  据调查,市民叶先生是第一个报警的目击者,当时他与3名工人路过溪东路口,看到一辆白色货车边上一名中年男子对着地上的老人猛踢。叶先生跑上前阻止,并打电话报警。知情者称,打人者是大陈镇芦柴村的陈某。

  随后,季警官马上前去陈某的家中寻找,无果。“邻居说陈某每天都是早上外出,傍晚回家。”于是,到了傍晚6时许,季警官跟同事再次前往。起初敲门时,躲在家中的陈某一直不开门。僵持了几分钟后,大门打开了,陈某手持一把砍柴刀站在房内。季警官见状,一边稳住陈某,一边叫同事带上防爆工具前来支援。几分钟后,陈某被警方控制,并带回派出所。

  【监控回放】

  一分钟内头腹部挨踢16脚

  在审讯室,陈某交代了事件的全过程:“我坐在路边,那个老头来问我话,他问的东西我都不知道,问多了我就觉得很烦。后来,我们不小心被汽车碰到倒在地上,他压在我身上,我想把脚拿出来而已。”

  “陈某一直不承认自己动手打过人,还答非所问。”办案民警说,好在路口有治安监控,完整地记录下了陈某打人的全过程。昨天下午,记者在大陈派出所看到了陈某施暴的监控画面:

  上午11时40分许,楼大爷出现在公交站台附近,站在一辆白色货车与另一辆货车之间,两车相聚1米左右。30秒后,头戴黑色鸭舌帽的陈某靠了过来,两人开始接触,并逐渐升级为推搡。11时41分30秒,陈某将楼大爷推到在地,并用双手扭他,楼大爷试图摆脱,未能成功。11时42分17秒,陈某对着老人的肚子连踩9脚。由于两车的遮挡,路上的行人并没有及时看到并制止。接着,陈某又分别朝老人的颈部及腹部分别狠狠地踩了3脚,此时,老人已躺在地上无法动弹。11时43分许,报警人叶先生跑过来将陈某拉开并报警。随后,陈某穿过人行道离开。

  【最新进展】

  村民称陈某精神有问题

  昨天上午,记者在义乌稠州医院重症监护室内见到了楼大爷。“老人送到医院时,已出现失血性休克,医生会诊后,马上给他做了手术。”经诊断,楼大爷右侧额颞枕部硬膜下血肿;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闭合性腹部损伤(腹腔积液);另外身上还有多处软组织挫伤。其中术中还切除了部分损伤的小肠。发稿前,医生告诉记者:“楼大爷已清醒,但不能说脱离了生命危险,仍需在ICU观察。”

  对于陈某的行为,楼大爷的家人很气愤。他们表示老人在被打之前跟陈某没有任何瓜葛,“陈某精神不正常,但没想到会做出这么恶劣的事。”

  据了解,陈某今年47岁,至今未婚,一人独住在一间老房子内,是村里的低保户。村民说,陈某本来是正常的,后来因故受刺激精神好像出现了问题,“他经常戴一顶帽子,穿一件外套,在大陈、苏溪等路边溜达,早出晚归。”

  办案民警表示,陈某是否真的患有精神疾病,要鉴定后才能知晓。

  【事件追问】

  谁为精神病患者暴力买单

  在采访中,楼大爷的家人不停地询问:“如果陈某真的精神上有问题,我们该向谁索赔?”对此,记者采访了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的金京华律师。“如果陈某无精神疾病,楼大爷的伤势在轻伤以上,那很明确,陈某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金京华说,如果陈某确实有精神疾病,那就要根据司法鉴定来定论。

  “如果精神病患者是在正常的精神状态下实施危害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是在‘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状态下实施犯罪的’,那么‘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确认是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那就只能‘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金京华说,至于民事责任也分两种,如果是完全民事行人能力人,那本人就是承担主体;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昨天下午,记者从义乌市人民法院了解到,精神病患者的暴力行为在义乌偶有发生。警方也提醒:独自一人在外行走时,发现身边有反应异常人员时要注意,尽量与其保持距离,遇到危险时应及时求助并报警。当然,假如身边有精神病患者,大家在自我保护的同时,也绝对不应嘲笑或歧视他们。(韩先生获报料奖60元)

标签: 街头|暴力 责任编辑: 缪歌妮(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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