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1日讯 阿辉因故与小舅子争吵扭打起来。愤怒中,他抓起出生仅仅38天的小侄女,两次把她摔在地上,致其当场昏厥,嘴角出血,后被鉴定为轻伤一级。
随后,阿辉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鹿城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阿辉被抓了,但没有为女婴支付医疗费,女婴家属为此犯了难。昨天,女婴的妈妈收到了一笔2万元司法救助金,解了燃眉之急。
女婴被摔得两眼泛白,嘴角流血
阿辉今年27岁,安徽亳州人,是一名装卸工。他和妻子关系紧张,时有争吵。今年6月5日晚,阿辉妻子回到租住的房子,整理了随身物品,离开了家。6月6日早上,阿辉和他的姐姐、姐夫一起去小舅子阿飞家里,想找妻子挽回婚姻。得知妻子已坐车回老家后,阿辉迁怒于阿飞,动手打了他。两人随后扭打在一起。阿飞的妻子见状,赶紧将怀中的女儿小溪(化名)放在床上,上前劝架。
阿辉突然跑到床前,伸手抓起小侄女,将其摔到地上。阿飞夫妻还没来得及抱女儿起来,阿辉又把小溪抓起,摔到地上。看到这一幕的邻居上前帮忙,阿辉才被拉出了门。此时,小溪已哭不出声,两眼泛白,嘴角流血。阿辉随即离开了现场。小溪被送往温医大附二院抢救。当天下午5点多,阿辉归案。
检方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
6月20日,阿辉被批捕。当天中午,检察官去医院看望了小溪,了解到她还需要接受长期治疗。
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小溪的病情相对稳定,但因颅脑损伤、左脑萎缩,她需要长期的后续康复治疗。医生告诉小溪父母,小溪的语言功能、智力发育和运动能力等是否受到影响,还要在她3岁到6岁期间进一步观察,后续的治疗费用目前还无法预测。
为便于小溪的日常治疗,小溪父母在医院附近租了房子。因为全家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小溪父母一直在为巨额的医疗费发愁。了解到这些情况,鹿城区检察院先为小溪请了法律援助律师,随后又决定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给予小溪司法救助。
通过多方努力,在鹿城区检察院未检科、控申科和区政法委的多次交流沟通下,从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到发放救助金,仅用了一个月。
受害方急需用钱可申请司法救助
今年4月24日,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司法救助实施办法》,明确了司法救助的原则、条件和实施细则。其中,由检察院牵头,在刑事案件的批捕或起诉阶段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受害人并启动救助程序,对迫切需要经济、精神等救助的受害人是十分必要的。现在,有些经济困难,急需用钱的案件当事人并不知道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司法救助,检察机关有时候也无法十分清楚地了解当事人的经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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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
申请司法救助的途径?
一般情况下,办案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案件当事人或者近亲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会告知他们有权提出救助申请。
案件当事人或者近亲属需要救助的,也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救助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司法救助的条件?
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重伤、严重伤残,或可能面临严重伤残或生命危险,经济上、生活上有困难的;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伤害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追求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办案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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