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5日讯 (钱江晚报通讯员 颜新文 记者 斯问)浙江省纪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坚决防止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用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的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等有关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旅游;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另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防止收送实物的同时,还将盯住以提货卡、预付卡及异地提取等形式用公款送节礼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指名道姓公开曝光,以持续增强震慑力,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
省纪委一名工作人员告诉钱江晚报记者,每年他们都会对用公款买月饼、贺卡等行为开展检查,也摸清了一些规律。“比如说,送实物,这个大家都知道,一旦给我们发现那肯定是抓现行。但近年来,送礼的手段越来越隐蔽,像提货卡、预付卡以及异地提取都是对方先把钱付掉,转换成像超市卡一样的预付卡,收礼的人拿到后可以直接用,这对我们来说检查起来就麻烦多了。”
这两年,类似的案子全省查了不少:
王祝成,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市场监管局(原瑞安市工商局)副主任科员,因收送节礼,2014年4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郭春穗,舟山市普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2013年以来,郭春穗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卡,共计人民币11000元。郭春穗及其家人还先后到香港、韩国、九华山、上海等地旅游,由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支付旅游费用22000元。普陀区纪委给予郭春穗开除党籍处分。
提醒下,群众如有问题反映,可拨打省纪委举报电话:12388,也可发邮件至举报邮箱:zf123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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