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纪鸿璟)今年1月,丽水市云和县某村主任一家遭受灭门之灾。凶手王某因琐事“积怨”对云和县赤石乡麻垟村委会主任季某一家大开杀戒,该起惨案造成2死1重伤。今天,该案在云和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多次踩点 伺机报复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王某,因曾被他人殴打致伤,怀疑是被害人季某唆使,心生怨恨。后王某又因伤害他人被判刑及劳改,出狱后生活不如意,认为这一切均是季某造成的,遂以曾和季某合伙做木材生意、推选季某当选村长未给其好处等为由向季某索要钱财,未果,继而产生杀害季及其家人的恶念。
2012年底,王某劳教释放后,准备了砍刀、汽油等作案工具,并多次前往季某屋外察看屋内人数,寻找作案时机。
连砍三人 两死一伤
2014年1月2日晚,王某又到季某屋外观察,发现屋里有多人后,决定当晚杀人,遂从租住房取来事先准备好的装有砍刀的羽毛球拍袋子,从季家前门进入屋内,在二楼客厅发现季某后,用砍刀连续砍季某头部两刀。
此时,季某女儿听到响声过来查看情况,发现正在行凶的王某转身就跑。王某遂追砍季某女儿头部一刀,将其砍倒在楼梯口的过道上,又连续猛砍其头部、颈部数刀直至其死亡。
回到客厅后,王某继续猛砍季某面部、颈部数刀。在认为季某已被砍死后,下楼准备离开现场时又遇见季某的妻子,便将其推倒在一楼楼梯口的过道内,用砍刀猛砍其头部、颈部。
手段残忍 被判死刑
之后王某逃离现场回到租住房,清洗脸上血迹,更换沾有血迹的上衣和鞋子,潜逃至云和县凤凰山藏匿。
1月3日下午,王某在凤凰山被抓获,同时查获其携带的砍刀一把,经询问,王某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经鉴定,被害人季某妻子、女儿均系砍器伤致右颈总动脉、右颈内、外静脉完全离断导致大失血死亡。季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为泄愤报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故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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