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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乡会男网友受了骗 有大学文化的他拿菜刀逼对方取钱
昨天两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出庭受审
2014年08月13日 09:54:57 来源: 杭州网 记者 林琳 通讯员 西法

  昨天下午,西湖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敲诈勒索案。

  被告一男一女。男子姓王,33岁,大学文化,在上海某旅行社工作;女子姓姜,35岁,小学文化,租住在杭州城西某小区,没有固定职业。两人是老乡,户籍都在辽宁丹东。

  下午3点,身穿看守所背心的王和姜先后走上被告席。

  王某高约1米75,中等身材,头发浓密,后背微微有点驼;姜个子娇小,剪了个蘑菇头,皮肤白净。

  检察官指控说,去年12月23日下午,姜通过QQ将男网友张某约至自己的租住处并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姜电话通知王赶到现场,两人持菜刀对张某进行威胁,逼他写下强奸姜某且愿意补偿1万元的证明字条,并带着他到华联超市、西城广场等地套现取款,获利3300元。后因张某女友电话报警,民警在西城广场附近将王抓获。

  “被告王某、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官宣读起诉书时,王和姜都低着头,默默盯着地面。

  两人均当庭认罪。

  王说,自己之所以做出这样的事,纯粹是为了帮老乡出头:“我跟姜×在老家就认识了,我们是好朋友,很亲密的那种……”

  王一直在上海打拼,近年来为了拓展生意,时常到杭州“考察”,有时就跟姜住在一起。

  事发当天早上,姜跟他说起自己约了网友见面的事,他还提醒姜要“注意安全”。

  “后来我就去和平广场那边看房子了,中午才回去。”王说,回租房的路上,姜和一个陌生男子先后给他打了电话,问他有没有收到钱,他觉得莫名其妙。“等我走到小区楼下,刚好看到一个男的迎面跑过来,姜×跟在后面喊,叫我抓住他。”

  王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还是扑上前,把男子按倒在地。

  姜跑上来,顺手捡起一块砖头,跟王一起把男子拖回屋里。姜告诉王,她被强暴了。

  “我要报警。”王说,男子拼命认错,表示愿意出一笔钱“私了”。他问姜是否同意,姜默认。

  王拿出纸笔,让男子写份证明,证明其确实强奸了姜某并自愿补偿1万元。

  写完证明后,王跟男子一起出门取钱。临走前,他顺手把菜刀塞进裤兜。

  当天下午5点左右,三人先到了小区对面的华联超市,以信用卡套现的方式取出3300元。王觉得还不够,又打车前往西城广场附近的中国银行,要求男子从另一张卡里再取7000元。

  男子说,自己前几天跟女友吵架,女友把他的银行卡密码给改了,要取钱,他得先给女友打电话问问密码。

  王没有反对。男子拿出手机拨通女友电话。女友报了警。

  王某说,“民警来了,那时候,我还没觉得自己有错,就觉得来得好,正好把事情讲清楚。”到了派出所后,他给还在西城广场闲逛的姜某打了电话,让她配合警方调查。

  庭上,王某反复强调,自己并不清楚姜跟男网友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觉得老乡受了委屈,自己身为一个男人,应该帮忙讨回公道。

  姜某对事发经过的描述与王所说的大致相同。她说,当天来赴约的男网友姓张,26岁,自称是开店的,家里条件蛮不错。两人在QQ上结识后,张多次发信息要求见面,并许诺会给她1万块钱。

  “我没找到工作,平时生活费都是管别人借的,他答应帮我,我才同意见面的。”姜说,张体格强壮,虽然自己不太愿意,还是被迫跟他发生了关系。事后,张说自己没带现金,会让人把钱打进她的卡里。

  姜自己没有银行卡,便把王某的卡号给了张。“他说钱已经打了,我打电话去问,王却说没收到。”张自己也给王打了个电话,边说边往外走,想借机溜掉。

  姜跟在后面追出去,正好碰到王回来。

  “是张先骗我的,他不给钱,还要走……”姜某声音很轻,没说几句就哽咽了。

  检察官说,即便被害人张某有错在先,一事归一事,王、姜二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有威胁、强迫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建议判处9个月以上、1年6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

  王没有说话,姜肩膀颤抖,泣不成声。

  辩护律师说,这件事发生后,王的妻子已提出离婚。王的父母天天在家以泪洗面。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都市快报)

标签: 诈骗 责任编辑: 施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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