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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警方捣毁“职业取款”团伙 曾为130多个诈骗团伙取现
2014年08月15日 06:31:32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记者 史春波 通讯员 虞公

这些烟盒里,一共放了656张银行卡,都是用来帮诈骗团伙取钱的。

监控截图:两名嫌疑人取完钱后,骑摩托车离开。

   浙江在线08月15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史春波 通讯员 虞公 )他们是一群神秘的人。每天要干的,就是奔走于全国各地,到各家银行取钱。这个“职业”主要为诈骗团伙提供服务,轻轻松松就能赚到不少钱。

  日前,上虞警方捣毁了一个“职业取款”团伙。他们和全国130多个诈骗团伙均有合作,帮忙把诈骗所得取出,并收取提成。警方从他们身边,找到了656张银行卡。

  至此,诈骗犯罪这条黑色产业链的终端——赃款如何“洗白”的秘密,大白于天下。

  一个普通的诈骗案

  引出了一个案中案

  这起案子的侦破,源于一个看似普通的诈骗案。

  今年4月18日,一名中年妇女走进上虞道墟派出所,神色慌张。“我被骗了!”女人开口就说。

  她姓冯,本地人,一直在家带孩子。因在家觉得空闲,冯某很想投资赚点钱。

  4月8日晚,她在百度搜索投资项目,一款理财产品的宣传网页进入了她的视野。这是一家投资公司,广告宣称,只要购买该款理财产品,就能得到巨额的回报。

  网站上留了电话,冯某打过去,接电话的是一名男子。他告诉冯某,购买1万元理财产品,30天连本带利返还,每天返利高达540元。

  冯某心下大喜。她手上攒了6万元私房钱,如果全都用来投资,每天就能获利3240元。一个月下来,就有近10万元的收入。这笔钱,丈夫辛苦工作一两年才能赚到。

  这,难道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冯某还算谨慎,打算先拿1万元试试。没想到,最开始的几天,每天账上都有540元打入。于是,冯某将所有的钱都拿去买了那款理财产品。

  4月16日,冯某发现,账户上再也没有钱打进来。拨打那名男子的电话,对方也不接了。意识到被骗,冯某报警。

  冯某的钱去哪里了?这起诈骗案背后,还藏着什么?上虞警方随即进行了调查。

  历时3月艰苦侦查

  6人“职业取款”团伙落网

  冯女士的钱,都打入了广东的一个账户。取款信息显示,有人拿着这张银行卡,在汕头一台ATM机上将钱取走。

  上虞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直扑汕头。在ATM机所属银行配合下,警方调取了监控视频。

  取钱的,是一男一女,男人戴着眼镜。在取钱期间,两人还接了好几个电话。办案民警注意到,男子的一只手,有残疾,这是一条重要的线索。

  取完钱,两人骑着一辆摩托车离开。在汕头,专案组民警一待就是9天。通过各种刑侦手段,两名取款人的大致行动轨迹被警方锁定。

  调查显示,几天后,这对男女又出现在了广东江门市,同样取钱后离开。

  经过3个月的大量调查,警方基本摸清了这两名取款人的底细。6月30日,在江门市一个高档小区,这对男女外出归来,被等候多时的民警抓了正着。

  在他们暂住的房间内,民警又抓获了4人,这些人属于同一个团伙。

  “应该说我们运气不错,这个团伙所有的人那天都在,被一网打尽,省了很多麻烦。”办案民警说。

  他们并不是一个诈骗团伙

  而是一个“职业取款”团伙

  一开始,警方还以为这次抓到的,是一个诈骗团伙。

  在房间内,民警找到了164个香烟盒,每个盒子都有数字编号,里面均装了4张银行卡。实际上,这些编号,有些是相同的,每个编号,都对应一个诈骗团伙。

  这伙人,居然是专门帮诈骗团伙取钱,将诈骗所得“洗白”的人。

  6人中,充当头目的人姓李,福建安溪人,今年35岁。

  李某交待说,他的很多老乡都在从事这个特别的“职业”,从去年开始,他自己拉了一套“班子”,干起了“老板”。李某团伙中的另外5人,都是他的老乡或亲戚朋友。几个人平时吃住都在一起,关系很好,这样就减少了有人“反水”的风险。

  一开始,李某找到一个专门从事诈骗的老乡,两人还签了协议,由李某等人负责帮忙,将那名老乡诈骗所得的赃款取出来,收取所取款项的5%作为报酬。

  李某等4名核心成员负责“联系业务”,得到大部分收入;另外两人根据指令取款,算是“小工”,每天能赚两三百元。

  为了笼络手下,李某还从5%的提成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日常吃住的开支。

  “他们吃住都挺讲究。住的地方,都是当地的高档小区,一定要在金融区附近,方便取钱。”民警说。

  李某还特别讲信誉,取出的钱,从不私吞。一段时间下来,他的“取款公司”在圈子里名声大噪,“生意”也越来越好。

  与全国130多个诈骗团伙合作

  光提成就拿了数十万元

  在警方查获的用来装银行卡的香烟盒上,编号已经排到了164。这个方法,是李某想出来的。

  跟他“合作”的诈骗团伙越来越多,怕搞混,于是就有了这些编号。用于联系的手机号码,也是用的相对应的编号。经过警方核实,与李某“合作”的诈骗团伙,位于全国各地,目前已经有130多个。

  合作的方式是这样的:诈骗团伙骗到钱后,会将钱分批打给李某掌握的银行卡,再由李某安排人将钱取出来。之后,李某会把事先谈好的提成拿出来。数额较小的,通过转账的方式再将钱打回给诈骗团伙;数额较大的,则是双方见面,直接给现金。

  取钱的地方,一般都是诈骗团伙所在地。如果是在外地,李某等人也会赶过去。因此,他们经常要“出差”,坐飞机是常事。对于数额较大的,诈骗团伙一般会派人在旁边盯着,以防他们取了钱逃走私吞。

  那么,李某手上的656张银行卡,是从哪里来的呢?经交待,是从一个姓冯的西安人那里购买的。冯某专门为诈骗取款办卡,他从各大废品收购站买来大量废弃的身份证,再用这些身份证到银行办卡。每张银行卡,收费100~150元不等。

  7月,冯某也被上虞警方抓获。

  办案民警说,随着“生意”越来越好,李某对提成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一些投资类的诈骗,提成依旧为5%,但对一些数额巨大的,提成为8%至10%。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案发,李某团伙已非法获利数十万元。

  警方告诉钱江晚报记者,专门帮犯罪团伙取款,是近年来新出现的犯罪手段。这些人为犯罪分子掩饰、转移犯罪所得提供所谓的“专业服务”,甚至帮犯罪团伙“洗黑钱”,已经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

  警方表示,诈骗团伙之所以要找“职业取款人”来提取诈骗所得,主要是为了降低风险。从犯罪性质来看,职业取款人没有参与、实施电话诈骗的行为,也没有与诈骗主犯共谋的情节,只是在诈骗团伙的指使下,对明知是他人诈骗来的钱财实施了隐瞒、转移的犯罪事实,其行为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标签: 诈骗 责任编辑: 吴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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