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0日讯 8月1日下午,在东阳城区打工的云南姑娘小王向东阳市公安局吴宁派出所报案称,当天上午9时许,她发现自己的一只黄金手镯及一条黄金手链和两枚金戒指等首饰都不翼而飞了。她同时向警方反映,她的闺蜜黄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小王说,那些首饰7月27日上午她看过还在包里的,包里装有首饰一事黄某是清楚的,因为次日下午她在房间里曾当着黄某的面整理过包里的首饰。
不仅如此,小王说自己发现首饰失窃后,还亲眼见到过黄某手上也戴着一只看上去一模一样的金镯子。小王回忆,7月28日凌晨3时左右,她和黄某一起回她的房间后,黄某就留宿在那里。当天傍晚5时许,她和黄某一起在外面吃晚饭的时候,黄某曾问及她的首饰是从哪里买来的,说自己也想买,当时她也没有在意,还推荐黄某到某黄金店去购买。
在随后的几天时间里,小王一直都没动包里的首饰,直到8月1日凌晨1时许和黄某一起吃夜宵时,看见黄某手上戴着与她一模一样的一只金手镯时,她觉得有些好奇就问手镯是从哪里买来的,黄某当时的解释是从一家寄售店买来的,当时她只是觉得有些巧合,并没有多想。
到了8月1日上午小王回到房间后找首饰发现首饰被盗后,怀疑是黄某所为的她还曾发短信给黄某,让黄某把东西还回来,当时她并没有指出“东西”就是金手镯。而黄某坚持称自己戴在手上的手镯是刚买来的,原本还顾及姐妹情谊的小王不得已只得向吴宁派出所报了警。当晚,民警在小王的房间里将假装帮小王寻找金镯子的黄某“请”进了派出所。
这个黄某其实家境不错,父母在外省经营着一家装潢公司,自己则在学习化妆手艺,称得上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富二代”,她落网后对自己因贪图虚荣盗窃闺蜜小王金镯子的不法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黄某和小王是4个多月前在牌局上认识的,此后两人相处的一直不错。7月28日那天,黄某无意间见到小王包内的那只自己相当喜欢的金手镯后就起了歪念。当天下午,黄某坐小王的轿车一起外出经过通江路一酒店门口时,她就趁小王下车买饮料之际,打开小王放在驾驶室内的单肩包实施了盗窃。
日前,黄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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