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有个账户名叫“581”,谐音“我不要”,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收受了“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现金、有价证券,可汇入“581”廉政账户,以此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挽救濒临违纪甚至违法边缘的党员干部。
自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581”收到党员干部主动上交收受的礼金650.32万元;约350人(次)主动上交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折合人民币109.37万元。
具体怎么缴?
市纪委说:可到纪律检查部门指定银行缴入专用账户,缴款后由银行提供专用账户的“缴款回执”。缴款人在填写“现金缴款单”时可以不署本人姓名和单位名称。凡持有该账户“缴款回执”,可视主动拒礼拒贿。
交到账户的,只能是现金,将全部上缴国库;有价证券、礼卡之类的,能兑换的就兑换,不能兑换的,将采取拍卖、永久封存、统一销毁等措施。
上周,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中秋、国庆节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要求,坚决防止用公款送月饼、违规收送节礼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通知中,就特别强调了“581”廉政账户,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对确实难以拒收的,必须在收到后的一个月内上交所在单位或直接缴入“581”廉政账户(开户行为:杭州银行市府支行);对不主动上交礼金礼卡礼券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需向同级党委、上级纪委报告
上级纪委将对地方党委形成制约不轻易放弃案件查办
近日,市纪委还出台了《关于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其中,关于“线索处置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这两条内容值得关注。
掌握案件线索、查办腐败案件是反腐败工作重点内容,也是反腐败威慑力关键所在。在原来程序中,不少地方纪委发现本地重大案件线索或查办重大腐败案件,须先向同级党委报告,在得到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进行初核或查处。
现在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必须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上级纪委同时知情,那么就会对地方党委形成制约,就不能轻易放弃对案件的查办。这么做的好处是有利于推动查处腐败案件,打击腐败犯罪。(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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