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2日讯 (今日早报通讯员 亦茗 张小玲 记者 王晨辉)慈溪的翁某想从老婆那儿多弄点钱出来花花,联合哥们儿整出两张假借条,结果被哥们儿当真告了,真是一出坑完“老婆”又被哥们“坑”的闹剧。
近日,慈溪法院先后审结了原、被告互相起诉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判决驳回了后起诉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被告互换角色
今年4月,原告翁某起诉被告钱某,要求被告归还借款8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而钱某拿出了翁某出具的一张5万元的借条,要求相互抵销。
翁某辨解,这张借条是双方为了欺瞒翁某妻子相互出具的假借条。最终双方协商未果,法院判决钱某归还翁某借款8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判决第三天,钱某就一纸诉状将翁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归还借款5万元,并支付利息。
调解过程中,钱某的儿子钱小某代为出庭,而翁某夫妻坚称这是翁某一时糊涂为隐瞒老婆出具的,实际上并未从钱某处拿过一分钱。
法院在告知钱小某若存在虚假诉讼的后果后,钱小某一直强调法院应该以证据判案,借条就是翁某所出,不肯撤诉。
原告兄弟作证才真相大白
庭审过程中,双方依然不肯和解,钱某的亲弟弟(下称钱二)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钱二陈述,2010年,其办厂所需曾向翁某借款10万元,由哥哥钱某作担保。这笔钱实际上是翁某老婆的,翁某想借机从老婆处多骗几万自己花,便和钱二商量以他的名义说要借15万。
一年后,钱二归还被告10万元借款,为继续隐瞒另5万元的去向,翁某和钱某兄弟协商后决定,由钱二以钱某的名义出具一份5万元的借条给翁某的老婆。
因为翁某的老婆没读过书,不识字,也没有发现借条上写的借款人实际上是钱某。
为抵销该借条载明的借款内容,翁某要求钱某亦出具5万元的借条一份。当天,钱二书写内容与原告钱某起诉借条内容、格式相同的借条一份,由翁某签字确认后交给了钱某。
钱某向翁某借款8万元的事情法院判决好后,钱某要求少还一点,但最后没调解成功,钱某的儿子就拿着借条起诉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一般情形下,借条上借款人签字应视为对借款事实的确认,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但在原告无法陈述详细的借款细节,而被告有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确没有真实的借贷意思,也没有发生真实的借款交付时,即使借条上的签字是真实的,也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真实借贷关系。故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当庭驳回了钱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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