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7日讯 兄弟两人因分家产生矛盾,哥哥不愿协助弟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最终闹上法庭,近日,东阳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分家遗产纠纷。
阿健和阿磊(化名)是同父异母的两兄弟。2000年两人的父亲在世时,与兄弟二人就家中房产进行了一次分配:长子阿健分得村里的三处房产,次子阿磊分得村的一处房产,并约定,该四处房产以外的一切房产归次子所有。
签订分家合约前约一月,两人的父亲在东阳的郊区通过拍卖方式取得一处房产,但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完备。时过境迁,因城市规划,原来的郊区并入城区,地价日升。阿磊在办理该处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中,需要哥哥协助签字,但阿健不愿配合。
阿健认为,就因为自己不是母亲亲生的,在分家上他只能分得位于乡下的房产,已备受委屈,而且分家合约上也并未写明该处房产,父母二人存在故意隐瞒的偏心行为,应当对该处房产进行重新分配。
弟弟阿磊认为,从立分家合约到现在已经过了14年,哥哥也从未向父母说起分配不公的事情,父亲去世后,哥哥才提及这事,因此觉得哥哥在故意刁难。而且分家合约上已明确,其余房产归自己所有,哥哥无权分得该房产。因此阿磊起诉至法院,要求确定分家合约有效,阿健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多次致电阿健,希望他配合弟弟办理相关手续,但阿健态度强硬,认为弟弟已将家事诉至法院,显然不顾兄弟间的情面,自己也不会做出让步,会让律师处理该案。开庭当日,阿健也未到庭,只有其儿子前来旁听相关情况。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就让阿健儿子打电话给他先行沟通,之后又给阿健的妻子去电,与她聊起过往,让她理解父母虽有私心,但也给予了阿健多处房产,当年的父母也考虑不到后来郊区的房产会升值多倍,因此分配不公并非全是父母私心所致,并让阿健的妻子说服了阿健同意调解。
此后,法官又做起阿磊的工作,让他意识到兄弟多年情谊尚在,父母的偏心让哥哥心里失衡也情有可原,并动员阿磊拿出一部分钱补偿阿健。
最终,兄弟二人达成协议,弟弟补偿哥哥70800元后,由哥哥协助办理相应的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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