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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挂横幅声讨千万豪宅质量问题 被开发商告上法庭
2014年08月27日 19:03:52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记者 施宇翔
【摘要】 空调漏水、水管爆裂、经常停电……购置的千万豪宅出现了诸多问题,让业主忍无可忍。于是,业主在自家阳台上挂出横幅“无良奸商,偷工减料,质量问题,层出不穷”。

证据·挂在楼上的横幅

  浙江在线杭州8月2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西法)空调漏水、水管爆裂、经常停电……购置的千万豪宅出现了诸多问题,让业主忍无可忍。于是,业主在自家阳台上挂出横幅“无良奸商,偷工减料,质量问题,层出不穷”,想表达下心中的愤懑。不过,这样的行为也激怒了开发商,他们认为业主的行为是在误导潜在购房客户,损害了他们的名誉权,遂将业主告上法庭。

  今天上午,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名誉侵权案。

  业主悬挂横幅声讨

       反被开发商告上法庭

  2012年8月份,杭州紫金港路天目山路口的“西溪天堂悦居”的某层阳台突然挂出一条横幅,上面写着“无良奸商,偷工减料,质量问题,层出不穷”。

  挂出横幅的是一对夫妻,他们认为所购置的房子出现了很多质量问题,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作出如上举动,来表示他们的不满。

  “西溪天堂悦居”的开发商杭州西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溪投资)则认为这种做法损害了他们的名誉权,很有可能会影响他们的潜在销售客户,对他们造成重大影响。

  于是,西溪投资将这两位业主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在媒体上刊登公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还要求被告赔偿10000元经济损失。

  业主列举开发商诸多“罪状”

       千万豪宅问题层出不穷

  祝先生和阮女士是两夫妻,在上海做外贸生意。平时夫妻俩定居在上海,但觉得杭州环境、气候都不错,就在杭州西溪地块购买了一处名为“西溪天堂悦居”的商品房。

  这处房屋是跃层,5楼和6楼各一套,总面积有300多平米,价格则在1000万以上,算是名正言顺的豪宅。祝先生和阮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买下这处房屋,原本是用来度假休闲的,但没料想之后不但度假不成,反而天天为了维权而烦恼。

  2011年11月,开发商通知祝先生说房子已经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第一次进门,祝先生就发现不对头,原本说好的精装修房屋,进去后竟然像“工地”一样,地板也有裂缝。2012年2月份,小区地下车库进水后地面湿滑,导致祝先生在倒车时撞上了柱子,造成了车损。

  同年4月,开发商提供的空调漏水,导致业主家里进水,到了5月份还没有整改好;7月6日,开发商物业所宣传的“24小时管家式服务”出现了问题,家里突然停电,造成酒柜中保存的高档红酒损坏;7月13日,家里的热水管又爆裂,同时,阳台上的一块大玻璃突然爆裂。

  法庭上,被告方祝先生的代理律师列举了开发商的一条条“罪状”,他表示,房子出现这么多问题,又和开发商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业主才在自己家的阳台上挂出横幅“无良奸商,偷工减料,质量问题,层出不穷”。

  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后,西溪投资曾让被告搬到小区的一个过渡房中暂住,同时对问题住房进行整修。一年后,西溪投资认为房屋已经整修完毕,要求对方搬回住处,但祝先生则认为,房屋存在的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拒绝搬出,这时候,西溪投资对暂住房进行了断水断电。

  忍无可忍的祝先生在阳台上第二次挂出了另一个横幅“悦居生活,地狱享受”,再次表达愤慨。

庭审现场

  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双方展开激烈辩论

  法庭上,双方针对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原告的代理律师称,房子是精装修项目,装修都是人工打造的,哪里有万无一失的?业主说的那些问题,都是属于房屋瑕疵,在保修范围内,不属于什么质量问题。

  对于突然停电造成被告高档红酒损失一事,律师称在事故发生后,西溪投资对祝先生家中的开关线路进行了检查,但并没有发现问题,不能排除是祝先生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不当引起的。

  “在问题没有查明的情况下,如果有不满,可以走法律程序,但被告不能因此就悬挂横幅来辱骂开发商,这种做法明显不对。”

  原告律师还称,西溪天堂悦居是高档住房,整个项目从没有业主因为断电来索赔,但祝先生一家竟然因为这个问题索赔了三次,他们有理由怀疑这里面的真实性。

  祝先生的代理律师显然有不同看法,“所谓的名誉侵权,是要求无中生有,而我们这是事出有因。”

  律师称,这个案子不能简单的认定为名誉侵权案,因为之前开发商存在很多过错,被告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才悬挂横幅。

  对于横幅上的内容,被告律师认为并没有夸大,而都是“客观事实”,比如“无良奸商,偷工减料,质量问题,层出不穷”,“房子出现这么多问题,难道不是偷工减料、质量问题吗,我们都是在陈述事实。”

  此外,被告认为自己只是将横幅悬挂在自己的阳台内,并没有放在其他公共区域,不存在造成严重后果一说。

业主提供的证据照片·房屋有质量问题 

  律师:极端做法不利于矛盾解决

  近几年,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业主和开发商因纠纷闹上法庭的案例也比比皆是。业主如何通过正当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本网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律师。

  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恒告诉本网记者,在房屋上悬挂横幅是否构成侵权,要看侵权的三要件,侵权的行为、损害的后果以及行为和后果之间的关系。

  郭恒表示,从本案看,业主的行为有可能会落入这三个要件之中。

  郭恒称,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房屋产生质量问题产生了纠纷,可以按照《合同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或者先联系消协、工商等部门来化解矛盾纠纷。

  “业主维权是法律赋予他们的基本权利,但整个过程必须是合理合法。”

  对于悬挂横幅等极端方式,郭恒称他个人并不推荐这样的做法,“毕竟这样做有激化矛盾的可能,同时还面临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郭恒告诉记者,近年来的确有业主在维权上采取了一些极端方式,有一些甚至采取了打砸的行为,造成了财产损失甚至人身伤害,严重的还涉及的刑事犯罪,所以极端维权方式并不可取。

责任编辑: 赵洁

标签: 拉横幅 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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