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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玩具火药枪走火 9岁男童右腿被烧伤
2014年09月02日 10:36:29 来源: 金华新闻网 张黎明 全莹银

   浙江在线09月02日讯 这两天,婺城区蒋堂镇开化村的金女士,一边为9岁儿子辰辰(化名)被烧伤而伤心,另一边为该如何找肇事方索赔而发愁。

  8月29日傍晚,辰辰被婺城区蒋堂镇开化村杂货店的老板娘送回家。他的裤子破了,看得出是被火烧的。脱掉裤子后,金女士发现孩子右大腿上的皮全烧没了。她立即让丈夫把辰辰送到医院。

  杂货店的老板娘告诉金女士,辰辰当天到她的杂货店里买了一把左轮玩具枪和一片匹配的火药。“他买了没多久就跑回来,我看见他右腿着火了。”原来,辰辰把火药放到右腿的裤袋,不知为何竟然在裤袋里燃烧起来。老板娘赶紧给孩子涂了烫伤油,然后带他回家。

  婺城公安分局蒋堂派出所民警发现,这种玩具枪没有写明生产商的厂名厂址及说明内容,也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属于“三无”劣质玩具。“这种玩具枪已不多见,但还是会出现在一些乡镇学校旁的小店里。”因为双方争议较大,老板娘只愿意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警方提醒,儿童玩具枪属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其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和型号规格、厂名厂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产品标准号、适合儿童使用的年龄范围。同时,可发射弹射物的玩具枪还须有安全警示。

标签: 男童 责任编辑: 缪歌妮(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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