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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的鱼不能乱捕捞 非法捕鱼超千斤将追究刑事责任
2014年09月02日 08:48:21 来源: 杭州网 周涛

  今后,在千岛湖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500公斤以上或价值5000元以上,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淳安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近日召开联席会议,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构罪标准进行了规范。

  千岛湖的一湖秀水,湖中的鱼对净化水质起到的作用功不可没,被誉为千岛湖水体的“生物净化器”。但因为湖区水域面积573平方公里,湖岸线长达1406公里,仅依靠淳安县渔政管理部门日常监管,已“防不胜防”。

  所以,从严惩治将成为今后管理的重要方向之一。只要是在千岛湖水域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在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50公斤以上或价值500元以上的;在千岛湖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禁用捕捞的方法、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曾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上述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的;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捕捞水产品的……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对垂钓爱好者,千岛湖已实行凭证有偿垂钓制度,限制垂钓数量、划定垂钓区域。

  符合加入淳安县钓鱼协会条件的人员(即本县居民)持有效身份证明和一寸照片2张,到县钓鱼协会申请办理垂钓会员证(千岛湖镇新安大街8号六楼,咨询电话64815111),需交会员费100元。非本县居民到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农业窗口申请办理捕捞(垂钓)许可证(咨询电话64819831),需交渔业增殖费800元。(都市快报)

标签: 捕鱼|钓鱼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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