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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找网友工友亲人下手
2014年09月05日 16:35:4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熟识网友拉他下水

  江苏省扬州市的陈某就是受到了网友的欺骗。

  大约是在2013年12月,陈某在网上认识了一名网友。双方熟悉后,她就介绍陈某到富阳来,一起合伙开服装店。受了鼓动之后,陈某从老家坐车来富阳。随后,一个不认识的女人把他带到了一幢楼里。

  没想到的是,进了门之后就没有出来的机会了,连晒个太阳都成了奢望。直到公安民警将他解救后,陈某终于得以吐露这段令他后怕的遭遇:

  当时进了屋后,里面大概有五六人,其中四人在打牌。我一看就知道是传销,吓坏了。他们拉我打牌,我不打,想逃跑。有人一把将我拉住,用手搓住我的脖子,按倒在地。其他人分别按住我的手和脚。

  后来一个“主任”叫我把身上的东西全部拿出来,并且要恭恭敬敬地放在桌上。没办法,我就把手机、钱包、银行卡、身份证等物件全部掏出,登记好后就拿走了。

  接着,有人就给我讲规矩,说我们是半军事化管理。坐要有坐像,站要有站像,只要听话什么事都没有。当天晚上睡觉时,有专人睡在大门边上,防止人们逃跑。他手上还拿着手电筒,随时观察动向。后来我发现,大门是锁上的,所有的窗户都有铁丝网钉死的。

  后来,他们就给我讲课,说他们搞的不是传销,而是人际网络营销,是从国外引进的,让我考察。还讲了怎么怎么发财的内容。过了十天左右,“管家”问我:“相不相信我们,我们是诚信行业。”我烦死了,就说:“相信相信。”

  一天晚上,“主任”找我谈,问我考察得怎么样?有什么想法?我知道,他们的目的,是让我把钱拿出来买他们的产品。没办法,我只好答应,报了二十套产品,每套产品是2800元。但是,产品是什么样子的也不知道,后来“管家”就把我银行卡里面的钱取了出来,卡里只剩下两块两角六分。

  两夫妻被侄子给坑了

  在陈某之后,陆续又有多人被骗了进来。受害人乔某是受了工友的欺骗。另外一对夫妻,则是被他们的侄子麻某骗进来的。重获自由之后,丈夫陆某把这些天不同寻常的经历也一五一十地倒了出来:

  2014年年初,我老婆的侄子经常打来电话,说他在杭州开了家服装店,让我老婆帮忙给他卖衣服去,工资3500元一个月。再三考虑后,我老婆就答应了。我不放心,所以跟着一起过来了。

  2月17日中午,我们坐车从上海到了富阳。一个小姑娘过来接的,将我们带到一幢楼里,并直接进入了最里面的那个房间。有一个“主任”让我们打牌,我们不想打。

  没想到有两个人上前强行将我老婆按倒在地上。我老婆想打电话,手机又被抢走了。另一伙人就冲着我过来。一人掐住我的脖子,另外人将我按倒在地,掐住我的人威胁说:“不要动,不要叫,不然就弄死你。”然后他们叫我把身上的东西全部拿出来。有人清点登记后,让我们签了字。

  后来他们给我和我老婆都安排了个师傅。还威胁我们说不听话的话,要将我沉到西湖底下,意思是让我们去死。然后天天给我们上课,谈他们是如何赚钱,叫我们早点加入他们的传销组织,说是“天津天狮”。我和老婆两人被他们拿走1200元钱左右,都是现金,但什么产品也没有看到。

  那些天一点自由也没有,无时无刻都被他们管牢的,就连睡觉翻身,我师傅就要摸我一下,看我在不在。被关的五天里,我连门也没有摸过,根本不能出去的。

  老妈入传销还拉上儿子

  2014年2月下旬,富阳市公安局对这一传销窝点进行了冲击,相关参与人员悉数被控制。值得一提的是,作为该团伙的“管家”——中年妇女杨某,不仅自己入了伙,还将自己的儿子也拉下了水。

  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后,杨某供述了相关的内幕:

  2013年12月10日左右,我从湖南怀代过来的,我也是通过网友介绍的。经过上课后,我相信了,交了2800元钱,正式加入了这个传销组织。后来,我把自己的儿子也叫到了杭州。他起初是不愿意加入我们的,和我们待了一段时间后,他就加入进来了。

  我们这里的基本框架是“主任”一个、“管理员”三个、“师傅”四个和“徒弟”七个。“郑主任”最大,所有事情他都管的。接下去是三个“管理员”,我是其中之一,是“管家”,负责日常的管理,负责登记物品、保管钥匙和“主任”联系等工作,烧饭之类的事情也是由我做的。另外一人是管制度,负责纪律,还有一人负责保管手机的。

  另外我们还有“师傅”四人,他们的工作就是监督自己的“徒弟”,然后让自己的“徒弟”尽快适应生活。每次新人来了之后,都会安排一个“师傅”给他,负责日常的看管。比如“徒弟”要上厕所,“师傅”就要跟着进去监督。在这里,出入是没有自由的。新人手机打电话时也有人管牢的,并且手机必须用扬声器。

  导报记者获悉,2014年2月21日,富阳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将被害人解救。2014年8月上旬,富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因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刑事案件。

  法院审理认定,2014年1月29日至2月17日期间,被告人麻某、李某等人以介绍工作为由,将被害人乔某等多人骗至该市一处假天狮传销窝点。为迫使被害人参加该非法传销组织,八名被告人采用反锁大门、贴身跟随、言语威胁、轮流值班、收缴手机、殴打等方式非法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在此案中,被害人被限制人身自由时间最长的达23天。法院认为,八名被告人为迫使他人加入传销组织,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审理中,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均具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为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该院遂依法判处陈某、杨某等八名被告人7个月至1年零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来源: 市场导报  作者: 陈彤实习生卢奕铨  编辑: 马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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