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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某银行女信贷主任的潜规则 给客户贷款分一半放高利贷
2014年09月15日 10:20:41 来源: 杭州网 记者 甘凌峰

  每天,68岁的黄大妈都要早起摆摊卖早餐。原本她已经到了安享晚年的年纪,现在却被巨额债务压得喘不过气来。

  这一切要从她认识在银行工作的方某说起。苍南县龙港镇人方某,今年55岁,原系当地一信用社(后改为农村商业银行)管信贷的主任,她至今仍欠着黄大妈60多万元没有归还。

  近日,方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苍南检察院批准逮捕。但黄大妈关心的,是自己的钱还能不能拿回来。

  黄大妈自述:我从银行贷款的钱要分一半给她

  大概10多年前,我家里等钱急用,想用房子抵押贷款。但我们是农民,没什么关系,一直贷不到。

  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她(方某)。她跟我说,可以帮我贷款,但贷来的钱要分一半给她。意思就是按银行的利息借给她,她再拿去放高利贷。

  我同意了。这些年来,我家的每次贷款都是她办的,也都只能拿到一半。她放高利贷的利息很高,听说月息6分多。

  去年2月,她主动到我家拜访。说能不能用我家的房产证贷款,贷来的钱都给她,她付我1分2的利息。我看她是银行的主任,家里条件又好,就答应了。贷款办好后,我分2次给了她66万元左右。

  但才过了三四个月,她突然说,自己本钱和利息都还不了了,她把钱都投在一家房地产公司里放高利贷,现在房地产公司倒了。

  她这时才告诉我,自己因病已经从银行提前退休了。她以前故意隐瞒不说,我一直以为她还在银行。

  我催她还钱很多次,但一分钱都没拿到。直到今年1月,我的房贷到期了,我只好用1分2的利息到社会上借钱还房贷。

  方某供述:

  转借的2250万元都投进了房产公司

  据受害人陈女士所知,方某四五年前就从银行退休了。退休后,她参股担保公司,利用自己在银行的客户资源和亲友关系专门做起了借贷生意。

  据方某供述,从2011年开始,她陆续以1.2%—2%的月息从社会上借钱,再以3.1%—3.5%的月息出借给温州某房产公司,赚取利息差。

  截至2011年11月,经过方某先后转借给该房产公司的资金达到了2250万元。此时,该房产公司经营出现问题,资金链断裂,停止向方某支付利息。

  资金链断裂后疯狂借钱

  失去了收入来源,为了支付之前的借款利息,方某开始拆东墙补西墙。

  据她交代,不管认不认识,只要有人说借钱给她,她就要。“理发的时候认识的理发师,看病的时候认识的医生都有把钱借给我。资金紧张时,我还把月息涨到了2%。”

  去年3月至8月,理发师叶某相继借给方某55万元。

  甚至在向黄大妈宣布已无法偿还本息后,她仍在疯狂借钱。

  去年7月27日,在山东上班的陈女士接到方某的电话。“她说需要周转,有多少要多少。”陈女士说,她先后借给方某130万元。

  没过几天,方某的整个资金链断裂,欠下1500余万元债务。她正式向大家摊牌,称没钱了。

  众多债权人多次催讨无果。今年7月28日晚,债权人报警,方某被警方带走。经检察机关认定,方某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1508万元,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都市快报)

标签: 信贷|银行|潜规则 责任编辑: 施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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