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九成涉传销 |
2014年09月16日 14:08:5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
富阳两年涉案27起判刑85人 针对屡禁不绝的传销活动,富阳市人民法院一直保持着高压的态势。《市场导报》(www.zjscdb.com)记者日前获悉,该院近两年来审理了由传销活动引发的非法拘禁案27件,涉案的85人受到刑事问责。 据统计,2013年至今年8月,富阳法院受理的非法拘禁罪案件共30起,其中由传销活动引发的达到了27件,占案件总数的90%,涉案人数90人。在这些案件中,假借“天津天狮”之名的传销组织最为多见。在已审结的案件中,有68人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1人被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人被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富阳法院相关人士告诉导报记者,因非法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中,被告人均以帮助找工作或找对象为由,将被害人骗入传销窝点予以拘禁。拘禁的手段多样,同时伴随有言语威胁及人身侮辱。而其导致的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被害人除人身自由被限制外,还不同程度地造成了经济财产损失,更为严重的是导致被害人死亡。 如去年审理的假天狮团伙李某等5人非法拘禁罪一案。为防止新加入传销组织的人员逃跑,被告人李某等人采用钉封窗户、锁门、收缴手机及跟随看管的方式,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在此过程中,被害人梁某某趁看管人员不注意之际,欲爬窗逃离,但因卫生间外的落水管断裂而坠楼,最终导致死亡。 受害人遭受巨大伤害,加害者却多数难以弥补损失。富阳法院指出,由于误入传销组织的人员多为找工作而不慎进入,本身经济条件较差,再加上长期不与家人联系,得不到家人的帮助。在造成被拘禁人员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时,无力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不仅难以弥补被害人的损失,也不利于减轻自己的刑罚。 为了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富阳法院积极开展了司法救助。如前面提到的李某等5人非法拘禁导致被害人梁某某死亡一案,被告人均无力赔偿,受害人家属由此生活困难。针对这一情况,富阳法院给予了司法救助,帮助受害人家属渡过难关,化解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使传销活动及非法拘禁行为不再有容身之地,富阳法院向广大市民建议,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提升甄别能力。若不慎误入传销组织,则要积极寻求帮助,及早脱身。此外,还要加强出租房的检查,强化房东的管理责任,对“一人租、多人住”的情况要特别予以关注,对放任传销组织在其租房内活动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
来源: 市场导报 作者: 陈彤 编辑: 马雨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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