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原创新闻 > 最新突发  正文
过半“微信美食”不合格 温州拟要求微店工商备案
2014年09月17日 17:57:02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记者 潘杰
【摘要】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王贤林在接受浙江在线记者专访时介绍,当地草拟完成《微信(微博)美食监督管理办法》,并已进入审议阶段。

  浙江在线杭州9月1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潘杰)近日,广东有专家呼吁修改工商登记条例时,对开“微店”和在朋友圈出售商品的自然人进行监管。

  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浙江暂无计划将其纳入登记体系。业内人士介绍,微店监管可以参照实体经济管理模式,转换思路即可。

  过半“微信美食”卫生不合格

  温州拟出新规要求经营户备案

  今年4月,浙江省消保委、温州市工商部门对当地部分有一定影响力的微信(微博)食品开展比较试验,随机抽取熟肉制品、蛋糕、糕点等44个批次进行卫生指标检测。结果显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25批次,占56.8%。

  检查人员对10家微信(微博)美食加工场所实地走访发现,有7家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大部分是家庭式作坊,生产区与其他功能区没有隔离,食材堆放随意、杀菌工艺不成熟。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王贤林在接受浙江在线记者专访时介绍,当地草拟完成《微信(微博)美食监督管理办法》,并已进入审议阶段。

  “对一些具备条件的我们会核查后再颁发许可证,一些家庭作坊式的我们计划发一张表,要求他们备案登记。”

  目前,国内对微店的监管存在“真空”,且并不是单一部门就能执行。王贤林坦言,由于开店的随意性,微店一旦发生食品事故或维权纠纷,最难的就是对市场主体的认定。

  出台监管办法后,登记、备案的企业或个人就能明确为市场主体,便于监管或者调解纠纷。但由于是引导为主,政府部门其实额外承担了一定的责任风险。

朋友圈里各种商品信息

  店主感叹假货太多、竞争太激烈

  业内人士建议学习实体经济监管

  目前,微店除部分由实体企业注册外,多数还是个人运营,且主要依托微信朋友圈等进行推广传播。

  不久前,省消保委各购买了微信朋友圈上热销的运动鞋、化妆品、减肥药,商家都标称“保证正品”、“支持专柜验货”。

  结果,专柜价699元的“New Balance”运动鞋以330元成交,鞋盒、内部包装纸、鞋面“N”字与专柜正品比均有差异,为高仿货。国家已禁止销售、含强利尿剂成份的“yanhee”减肥药甚至仍有销售,属假药。

  25岁的夏玖产后开始在朋友圈上卖亲子装、情侣装,商品也都是一些知名品牌的高仿服装。随着时间推移,她发现朋友圈里类似的信息越来越多,化妆品等假货居多,鱼目混珠。

  她直白的说:“其实就是变相的淘宝。”对于是否应该进行工商登记,很多店主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微店主要是兼职行为,售卖商品不固定且随时都可能放弃,没有必要登记。

  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处副处长钮建平认为,微信开店与一般网店不存在本质区别,主要是推广平台和广告效应,但基于朋友圈传播容易形成病毒扩散特征,传染性、被动性、入侵度更高。

  “监管上是消费者维权与保护问题,消费者应当学会甄别和自我保护。中国是熟人社会,经常不好意思维权,这可能是最大的问题。”

  4年前,钮建平赴美考察时曾与当地职能部门交流网络经营监管,备受启发。他介绍,网络经营与实体经营都是由实体的消费产品、资金流、经营者在操作,因此对于网络经营上的问题,可以用实体经营时的解决方案,也就是最终能锁定具体的市场主体。

  省消保委秘书长崔砺金则提醒,朋友圈消费最好找线下有实体店的卖家,同时记得索要、保存购买凭证、相关票据等,便于日后维权。

责任编辑: 胡芸

标签: 微店|工商备案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即时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