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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做面膜后她成了“包公” 经调解,消费者获赔7880元
2014年09月22日 09:57:19 来源: 金华新闻网 楼盼 吴功群

   浙江在线09月22日讯 日前,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东工商所接到消费者方女士的投诉称,她到美容院做面膜,结果脸部变黑,而商家却不肯承担赔偿责任。

  方女士介绍,8月5日,她在义乌江东街道一家美容店花354元钱做面膜,刚做完时感觉还不错。第二天早上起床,她竟发现整张脸都黑的,于是赶紧向商家反映自己的脸部症状。“这是正常现象,可能是你的肤质不适应这款面膜。”商家称,只要再做几次面部护理就可以恢复正常肤色。

  时间一晃过去了1个多月,方女士的脸部肤色依旧是黑的,有人甚至讥笑她是“包公”。方女士多次找美容院交涉,均无结果。无奈之下,她拨打了12315消费投诉热线。

  接到投诉后,江东工商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由于方女士怀疑该面膜的质量存在问题,执法人员还对这家美容店使用的面膜进行了检查,不过该面膜产品证件齐全,未发现有质量问题。在工作人员的联系协调下,面膜厂家相关负责人也从江西赶到义乌。

  在调解过程中,方女士索赔1万元精神损失费,并要求美容院免费为其做2个月的脸部修复。对于这一要求,美容院无法接受,表示最多只能赔偿5000元钱。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解释,最后美容院同意赔偿方女士6000元钱,另外面膜生产厂家再赔偿1880元。对此,方女士表示满意。

  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美容服务前需做好美容“攻略”,不同的美容产品适应不同的消费人群,切勿因盲目消费导致“美容不成变毁容”。此外,消费者如果在美容过程中身体出现异样情况,应第一时间前往医院就诊,避免因错过最佳治疗时间而造成更大的伤害。

标签: 消费者|权益 责任编辑: 缪歌妮(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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