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避免出入有异性陪侍场所、尽量避免去高消费场所、不能上班期间炒股……9月2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国首次颁发法官业外活动指引,提醒法官时刻加强警惕,管好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
近年来发生的上海法官“集体嫖娼”事件、湖北高院刑三庭庭长开房事件、云南高院民二庭副庭长殴打保安事件等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2008年以来,浙江省高院先后主动严肃查处了10名处级以上干警的违纪违法行为,近年来,浙江全省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5件29人,同比分别比去年上升了117.8%和222.2%。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翁暨伟说,分析这些法官违纪违法行为的事例,大多数都滋生于法官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大都由业外行为不检点、放纵业外活动逐步开始。有的律师利用与法官是同学、师生或同乡关系而向其“说情”,有的还通过法官的同事和领导来“打听案情”。他们常以“聚会娱乐”、“外出旅游”等看似“正常交往”的名头与法官接触,不仅隐蔽性强,而且危害性大,容易使法官放松警惕。
他还反映,目前法院偏重法官业内监管,业外引导缺实招欠实效。“我们要做的是不仅只警示法官不能做什么,还要告诉法官哪些可以做,遇到具体情况该如何处理。”翁暨伟说。
据悉,《浙江法官业外行为指导》属于刚性纪律规定之外的柔性方法,通过梳理法官在现实业外活动中可能遭遇的各类具体情景,给法官一种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指引、提示和警醒,从饭局宴请到熟人就案件说情打招呼,从日常投资理财等经济活动到同事家庭邻里人际关系处理,从“小细节”入手进行防范提醒。
比如,在投资理财上,法官可以在证券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并自由交易,但谨记上班期间不得炒股,也不可利用办案中知悉或掌握的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买卖股票谋取利益;又如,法官自费接待、宴请亲朋好友要量入为出,不宜铺张浪费,尽量避免到高消费场所而引起公众猜疑,要坚决避免出入有异性陪侍服务的场所,或其他有不健康活动内容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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