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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安装扩音喇叭揽客扰民 到底该拆不该拆?
2014年10月17日 09:55:30 来源: 舟山网 王晓东

   浙江在线10月17日讯 定海解放路是一条闹市街,但在几百米长的路上,随处可以看到店家门口摆放着一个个音箱,从音箱里传出的那些震天动地的声响,从早上一直到晚上关门,搅得周围不得安宁,无法正常工作与休息。一些路人表示,路过那一带,有时候会被吵得无法接听电话,这种行为实在不文明。一位路过的大妈说道:“这商店的音响大得像搞音乐会一样,听得我心脏都受不了。 ”

   店家喇叭揽客成城市“景观”

  昨天下午,记者从解放东路走到解放西路,短短几百米长的道路两边,至少有20多家店在使用高音喇叭播放音响或广告招搅顾客,成为定海城区一大“景观”,许多市民深恶痛绝,并成为市民向110、城管等部门举报的一大热点。

  这些店家包括服装店、手机店等。他们都把音响放在门外,有的挂在店外檐顶上,有的装在门沿上方,有的放在门外地上。一位路过此地打电话的市民说,“我打电话都听不见了,这些地方似乎就是他们自己的地盘,反正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不像话。”一些市民呼吁,希望有关部门拆除这些擅自安装的喇叭。

   店家喇叭与管理部门“打游击”

  当记者向一些店家提出播放的音响太响时,他们有的说还好,有的说了就调低一下,有的说老板不在,他们也不知道。知情人说,他们已多次举报,但是城管来了,他们就调低一下音响,城管走后,立马调高音响揽客,与城管等部门“打游击”。

  如果大家都不放音响,让城市多一份安静多好。对此,有的店家说:“我不放音响,旁边店家在放怎么办?只能播放,互相比拼。 ”

  不过,也有一些商家对用这种办法揽客有不同的看法。一位不愿意用音响来揽客的店主说,做生意不是靠这种办法,关键是靠商品质量和服务。这种做法实在太不文明了。

   城市的和谐繁荣需要法律保证

  一位市民表示,他查阅了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是可以依法制止商家违法使用高音喇叭扰民的行为。定海城管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商家安装音响是否违法还不能确定,但是,如果多次播放音响多次扰民,屡遭投诉的,我们就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直到拆除音响。

  记者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干扰周围环境的过大音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点评台:

  诸如此类的商家促销噪音已然成为城市污染的痼疾,然而却没有任何一个部门能对此“负责到底”,对此噪声,市民是否只能“自认倒霉”、“洗耳恭听”?

  一个城市的和谐与繁荣,需要法律来保证,而法律是需要人去执行的。只有树立起以民为本的理念,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我们的城市才会建设得更美好。

标签: 扰民 责任编辑: 缪歌妮(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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