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建委原调研员姚金明伙同情妇涉嫌受贿》追踪
前天,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原调研员(正处级)姚金明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在海盐县法院受审。
涉案金额近百万元,他女儿、情妇和外甥女的别墅房子装修都是请人“免费”帮忙的。(本报昨日报道)
而姚金明的情妇金渊也不是一般人,案发时任嘉兴市民政局副局长(副处级)。昨天金渊受贿一案也在海盐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开庭前,金渊哭得厉害,情绪接近崩溃一度无法开庭,在法警安抚后才带她出庭受审。
金渊在最后的陈述中哭着说,“进入看守所以来,我知道了父母经常到桐乡给我送衣服,看一眼关押我的高墙和铁门。女儿给我转来了永远爱我,让我早日回家的信,我深深自责,我无法想象我的父母对着空荡荡房子时的心情”。
昨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涉嫌受贿的60余万均与情夫有关
根据检察机关的起诉,从2003年下半年起,1962年生的金渊与1955年生的姚金明建立并一直保持情人关系。金渊与姚金明通谋后共同索贿或非法收受贿赂合计价值65万余元。
金渊涉嫌受贿的三笔款项均与姚金明有关:
姚金明的“关系户”帮她的别墅装修,评估价近60万元的装修款实际只付了35万元;
姚金明的另一个“关系户”送了1.5万元给她的别墅买洁具和瓷砖;
还有一个姚金明的“关系户”送了她一辆丰田凯美瑞轿车,实际索贿26万余元。
她说索贿轿车是情夫所为她并不知情
昨天在法庭上,金渊承认,曾是老同事的两人从2003年开始一直维持着情人关系,也当庭表示认罪,但对于索贿凯美瑞轿车这一指控表示了异议。
她说,自己从来没有向姚金明或者姚金明的“关系户”吴某讨要过车辆,只是自己在一次和姚金明聊天时提起想买辆车,吴某给自己买车时,自己也是不知情的,事后问姚金明才知道情况的。
她还说,2011年,她得知建设系统相关人员因车辆问题被检察机关查处后,便与吴某签订了两份购车协议。吴某一开始提出来以4.6万元将车卖给她,她觉得这个价钱太低不妥,经过协商,双方签订了一份8万元的购车协议。但是这辆车当时评估出来的价值是13万元,在姚金明的要求下,金渊又与吴某重新签订了购车协议,并补交了5万元钱。
金渊的辩护人也提出,金渊在此案中,只是作为特定关系人,吐露了自己将来想买车的想法,具体索贿小轿车的行为都是姚金明在操作,金渊的职权范围也与行贿人没有关联,所以金渊不具有索贿的从重处罚情节,反而具有从犯的减轻处罚情节。
车是她亲自去挑的
然而,对于辩护人提出的意见,公诉人并不认同,并一一列明了相关证据。
法庭上,公诉人对金渊进行了发问:“2007年的时候你有无向姚金明提出想换车?”
金渊答:“就是在聊天的时候,我说想以后可能自己买车,但没有说让他给我买车。”
但当公诉人讯问金渊既然本身有购车能力为何自己不买时,金渊的回答是,“当时没有想起来要买车。”
对于公诉人的一连串发问,“当时吴某说给你换车,当时你同意了吗?”“这辆车是否是你去挑选的?”金渊都作出了肯定的回答。
此外,据检察院的指控,2007年至2011年间,这辆凯美瑞轿车的保险费也都由姚金明“关系户”所在的公司支付。
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审理当中,针对控辩双方在庭审中所出现的分歧意见,法庭已经记录在案,并将在合议时予以参考,该案将择日宣判。(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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