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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汽车入境“门槛”高了 口岸查出问题一律退运或销毁
2014年10月29日 06:26:07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今日早报本报记者 高丽莎 通讯员 刘佳 陈璐

   浙江在线10月29日讯 (今日早报本报记者 高丽莎 通讯员 刘佳 陈璐)进口汽车价格昂贵,质量安全却不保障,遇到这样的事,消费者都很恼火。今年6月以来,浙江多位消费者就投诉反映宝马汽车水箱有漏水问题。不过,今后类似这样有问题的进口汽车进入国内市场几率要变小了。

  近日,记者从浙江检验检疫局获悉,自11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凡属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进口机动车辆,进口商必须保证其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国内进行整改,一律作退运或销毁处理。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还将强化燃料消耗等级的核查,不符的也将直接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以前进口汽车在口岸进行检测时,发现质量问题,可以先入境,维修整改后再做一次检测。现在一旦在口岸发现有问题,直接退运或销毁。这个规定对于进口汽车来说,无疑是戴上了紧箍咒。”

  近年来,浙江以上海和宁波这两大进口汽车指定口岸为依托,正在成为各大进口品牌汽车的主要销售市场。以进口宝马汽车为例,它的授权经销商已经遍布浙江省所有的地级市,并逐步向义乌等经济较发达的县级市发展。进口汽车后续监管成了一大难题。据悉,今后进口汽车即使入境后也要受到严格监管。

  浙江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浙江将进一步加强辖区进口汽车授权经销商的管理,包括对进口汽车经营者和修理者健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监督其落实质量“三包”相关义务的情况,同时对涉及召回的授权经销商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现场监督。此外,检验检疫部门还要畅通进口汽车风险信息收集和预警渠道,及时发现进口汽车质量安全缺陷,提醒消费者防范风险。

  浙江检验检疫局提醒消费者,如果遇到进口汽车质量安全问题,可拨打“12365”质量热线进行投诉。浙江检验检疫局将对涉嫌因设计、制造原因而具有批量性和同一性的质量安全问题,按相关规定约谈辖区内的销售者和修理者,开展调查,并配合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为妥善处理消费维权类的投诉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标签: 进口汽车 责任编辑: 吴佳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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