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拿驾照就撞死人 抛尸逃逸被逮捕
2014年11月06日 11: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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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11月06日讯 11月3日,阿文(化名)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东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阿文今年四十出头,从事室内装潢施工,妻子在乡下开了一间理发店。10月16日晚饭时间,阿文接到雇主的电话,说店里漏水了,叫他去看一下。阿文就去找朋友借了辆面包车,自己开到城里去。
由于前一天刚拿到驾驶证,驾驶经验不足,面包车的车灯也不是很亮,阿文开得很慢。晚上7时30分,阿文开到一个正在维修的路段,与对面车道一辆车交会,由于来车车灯很刺眼,阿文感觉车子抖了一下,以为是卡到了大石头,又继续开了10多米,感觉像有什么东西挂在车底,还发出“吱吱”的声音。阿文下车检查底盘,一个俯身就看到车底有一只鞋,他立马拿出手机照亮,原来是个人!阿文叫了几声,见没有应答,就跪地伸手去摸,摸到那人下巴处,发现那人一点反应都没了。阿文当时整个人都蒙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坐了一会儿,他想反正地处偏僻又是晚上,应该没人看见,就站起来把那人从车底下拉出来,将其扔进路边的排水沟里。
当时与阿文交会的车主向检方证实:当天晚上看见一个老人站在路中间,肩膀上还挑着东西,好像是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了在整理。车主用闪光灯闪烁向老人示意,按喇叭都没反应。
被撞的蔡大伯今年69岁,诸暨人,靠卖扁担、皮桶圈、扫帚为生。事发前一天,蔡大伯赶完集后将物品寄放在东阳一个远房亲戚家,第二天,蔡大伯挑着货物又去赶集,谁知道就再也没有回来。蔡大伯的儿子一直打不通父亲的电话,直到翌日还不见踪影才报了警。
阿文将蔡大伯扔进路边排水沟的行为,等死亡时间鉴定出来后将最终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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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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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歌妮(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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