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4日讯 (钱江晚报驻温州记者 王益敏 见习记者 汪子芳 通讯员 鹿轩) “双十一”网购狂欢日刚刚过去。在网购中如果发生一些纠纷,协商不好,也挺烦人的。
这不,温州的张小姐就碰上了这样的事,3年了都没能好好解决。
2011年10月底,张小姐通过淘宝网找到赵女士的网店,下单订做了老挝大红酸枝生坯素面罗汉床两件套,价格为6.5万元。
张小姐在约定了规格、尺寸、用料等13个细节后,与赵女士订了合同,付了钱。
两个月后,张小姐收到了第一套罗汉床。但她发现,这套床和自己的要求不符。双方协商后,赵女士同意重做,并先退还9900元定金。
又过了5个月,张女士收到了第二套罗汉床。可张小姐发现,这套床仍不符合她事先的要求。
这下,赵女士可不答应了,她觉得张小姐是故意刁难。“这笔生意我们不想做了。”赵女士要求张小姐把两套罗汉床都退还给她,但遭到拒绝。
随后,赵女士从广西开车到了温州,与张小姐当面协商此事。最终,赵女士答应再退还5万元订金,再做一套罗汉床后,张小姐再付完余款。
然而,直到去年5月,双方对于第三套罗汉床,还是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协商不下,双方起诉到了温州市鹿城法院。赵女士要求,张小姐退还第一套罗汉床,并支付一定的赔偿。
而买家张小姐觉得,自己按照约定付了钱,但卖家的两套罗汉床都不达标。“扣留第一套罗汉床,等到卖家交付合格货物后,再返还原来的罗汉床,这是我们协商后同意的。”
最终,法院调查后发现,赵女士交付的第一套罗汉床,尺寸、规格、用料等多处都与双方约定不符。此外,根据双方的聊天记录,法院确认第二套罗汉床也不符合双方的约定。
鹿城法院一审判决,赵女士在35天内向张小姐交付符合规格的罗汉床,并赔偿890元;张小姐再收到符合规格的罗汉床后,支付6.5万元的约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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