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起违章建房事件 义乌处理8名干部
2014年11月15日 08:33:04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浙江日报义乌11月14日电 因一起违章建房事件,近日义乌纪委监察局下发通报,免去4名干部职务,另有4名干部被问责。
9月26日,义乌江东街道鸡鸣山社区党委书记范某未经报批同意,以屋顶补漏为由,运来水泥、沙等建材,打算对自家屋顶实施阳台升层和坡改平违建行为。9月27日至10月20日,周边群众对范某的违建行为进行了57次投诉举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江东大队执法人员在发现违建情况和接到举报后,虽多次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但对其明停暗不停的违建行为失察,监管巡查不到位,致使范某在10月5日完成阳台升层和坡改平违法构筑物的施工。
接到群众的投诉举报后,义乌市纪委监察局迅速介入,通过调查发现,范某作为党员和鸡鸣山社区党委书记,违反“三改一拆”有关纪律要求,擅自实施违法建筑行为,顶风违建,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江东大队作为辖区违章建筑监管部门,监管措施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停留在发放通知书上,存在为官不为、执法不严、履职不到位的情况,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调查结果,11月3日,义乌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报,免去范某江东街道鸡鸣山社区党委委员、书记职务,并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宋某综合行政执法局江东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免去江东执法大队三中队傅某中队长职务;免去江东执法大队三中队陈某副中队长职务;对江东执法大队教导员黄某、副大队长冯某等4人书面效能告诫3个月,扣发3个月的工作性津贴。
标签:
违章建房|干部处理
责任编辑:
施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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