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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许违建拿上级要求当文件 依法行政的"反面典型"不可取
2014年11月27日 14:32:48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记者 张冰
【摘要】 依法行政,不仅是治水、拆违的重要保障,更是深入推进治水、拆违的底气所在。

  浙江在线杭州11月2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张冰 编辑/王黎婧)  随督查组到各地走访过程中注意到,一个地方是否严格遵循依法行政,与这一地区“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开展情况密切相关。依法行政,不仅是治水、拆违的重要保障,更是深入推进治水、拆违的底气所在。

  两个不太光彩的案例,从另一方面更能体现出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缺少依法行政,看似一时轻松,实则后患无穷。

  违建户举报:政府部门为何默许他人违建?

  督查组在某地,屡次接到当地群众老何(化名)举报,称村里有违法建筑,但政府部门始终未处理。接到举报后,督查组进行了现场走访。原来在数年前,当地修公路时拆了A村8户居民的房子,但由于某些原因,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将拆迁户安置到B村的农田上建房,目前新房已经建成。

  老何坦言,之所以举报拆迁户的安置房,是因为村里要拆除他家的违建猪舍。他提出:既然自己家的违建要拆,那么安置房未批先建,是否要一视同仁地拆除?拆掉安置房,必然会影响拆迁户正常生活,但不拆安置房,又会招来其他群众的质疑。这件事因此僵在那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三改一拆”和“五水共治”的总体进程。

  在政府部门看来,老何有些无理取闹,但在老何看来,政府办事不公平。当初,政府部门为方便眼前问题解决,忽略了按照审批土地等过程,直接允许拆迁户在耕地上建房,而这个没有依法行政造成的恶果,最终只能由政府部门自己吞下。

  拿上级要求当审批文件 村委会办公楼缺少合法身份

  在另一个地方,督查组注意到颇为“蹊跷”的现象:当地拆违力度很大,各项措施也很到位,但至今仍有数目不小的违建存量。几经询问才得知,这些存量中,相当一部分是像村委会办公楼这样的公共设施。

  当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告诉督查组,省里曾要求各村村委会修建办公场地,有些村里想当然地认为,省里已经要求,那就不用再审批,直接选地、建房。但没有走完法定审批程序,从严格意义上讲都属于违法建筑。

  在被抽查的某个村里,处在这种尴尬位置上的不仅仅是村委会办公楼,村里的公厕和健身场也是相同问题,村干部说,前者是卫生部门要求修建的,国土部门认为侵占耕地,没有审批而且还要罚款;后者是上级让村委会增加的健身场所,同样没有拿到审批文件。

  一边是领导要求必须增加的公共设施,一边是职能部门的不给审批。尽管其中包含了太多的原因,但最终的结果就是违建。尽管这些公共设施属于村集体响应上级而建,但没有审批,无法摆脱违法建筑的身份。目前,当地已根据政策将这些违建公共设施列入“缓拆”范围,并进一步进行调查取证,如果确实符合相关条件,可以补办审批手续,否则就要被拆除。

  依法行政 是治水、拆违等工作的底气所在

  督查组遇到的个别案例,并非一句“历史遗留问题”就能完全解释,更是从另外一方面体现出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正是因为此前没有严格遵循依法行政,才造成了一些本不该出现的尴尬局面。

  省委书记夏宝龙曾强调,要把“三改一拆”作为法治浙江建设的大平台、试验田、试金石和活教材,要把“三改一拆”与法治浙江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法治为保障持续深入推进“三改一拆”。

  同样,作为浙江转型升级组合拳的重要组成,“五水共治”工作的展开也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无论是治水还是拆违,依法行政既是体现形式,又是重要保证。缺少法治,任何工作的推动必然遭遇重重困难。

  当前,全省上下都在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要部署,进一步实践“法治浙江”建设,只有依法行政,践行法治,才能让“三改一拆”和“五水共治”等工作有力气、有底气。

责任编辑: 王黎婧

标签: 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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