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2月11日讯(浙江在线 首席记者/施宇翔 通讯员/钟伟锋 韦佳 编辑/沈正玺) 21年前他因涉嫌犯罪出逃国外,辗转多个国家;在此期间,他在国外卖伞为生,错过父亲葬礼,备受内心折磨……
昨天,浙江丽水青田人叶某踏上了回家的路。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浙江第二例成功劝返的职务犯罪在逃人员,也是目前省内被成功劝回、境外在逃时间最长的一例。
一次贪念让他出逃国外21年
叶某这场“亡命出逃”,缘于21年前起的一次贪念。
1991年至1993年3月间,叶某任职青田县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房租收款员,专门负责收取青田县公房租金。
期间,叶某通过套开发票(开具阴阳发票)的方式,涉嫌侵吞房租款3万多元。
当时,29岁的叶某害怕东窗事发,丢下了房管员的工作,出国到了俄罗斯,之后辗转去了捷克斯洛伐克、德国、意大利,开始了长达21年的亡命之旅。
就在叶某出逃后,新任房管员通过查看之前的账单、计算租金,看出了其中的问题。在1994年8月17日,青田县人民检察院立案,并将叶某列为网上逃犯。
错过父亲的葬礼,“回家”的念头愈发强烈
出逃欧洲21年,叶某并没有过上好的生活。
初到欧洲期间,叶某因为语言不通而四处碰壁,只能靠卖雨伞之类的小生意来维持生计。
叶某出逃,身边的亲人也被“拖累”。刚出国那会儿,妻子独自一人带着年幼的儿子,生活的辛酸可想而知。
而叶某内心最受折磨的,就是在这21年间,自己的父亲、岳父、岳母相继去世,在亲人最需要他的时候,甚至是最后的送行,叶某都没能回国陪伴。
种种事件,让叶某“回国”、“归乡”的念头愈发强烈。
未来将有更多“叶某”被劝回国内
身在异乡,叶某仍每天看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今年,在看电视的时候,看到了“猎狐”行动的宣传,于是就让妻子和青田县检察院联系了。”叶某说。
之后,叶某让妻子主动到青田县人民检察院代为投案并退了赃款。青田县检察院根据两高、两部关于投案自首的规定,鼓励叶某回国投案自首。
终于,在本月10号,一架由意大利飞往中国的飞机降落在上海浦东机场,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的干警,把叶某接回了他离开了21年的故土。
据悉,叶某此次被成功劝返,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浙江省的第二例成功案例。
浙江在线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指挥中心了解到,接下去,浙江省检察院还将联合省公安厅开展境外缉捕劝逃职务犯罪的专项行动,相关人员不日将启程飞往境外,力争劝回更多像叶某这样逃亡在外、心有悔意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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