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2月3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潘杰 通讯员/邵甜 编辑/胡芸)省环保厅今天通报了1-11月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情况。
1-11月,全省145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98个,占67.5%;Ⅳ类20个,占13.8%;Ⅴ类13个,占9.0%;劣Ⅴ类14个,占9.7%。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97个,达标率为66.9%。
与上年同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4.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5.5个百分点;达标断面比例上升4.0个百分点。
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质量综合评价部部长俞洁在接受浙江在线采访时介绍,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评价一个区域或流域不同时段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应依据两个时段Ⅰ-Ⅲ类水质百分点之差与劣Ⅴ类水质百分点之差两者差值的大小来判定,当两者差值的绝对值小于等于10时评价为无明显变化。
1-11月份这两项数据差值的绝对值达到10.1,继上月后年内第二次出现好转。
11个设区市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方面,绍兴、衢州、舟山、丽水都是100%,湖州、温州、台州、金华、宁波、杭州、嘉兴依次为89.5%、83.3%、75.0%、70.0%、66.7%、52.6%、14.3%。
值得注意的是,水质状况最差的嘉兴市,Ⅲ类水质断面4个,占14.3%,劣Ⅴ类7个,占25.0%。但与上年同期相比,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3.6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17.9个百分点,两项数据差值的绝对值达到了21.5,好转明显。
此外,11月单月的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监测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08个,占74.5%;Ⅳ类23个,占15.9%;Ⅴ类6个,占4.1%;劣Ⅴ类8个,占5.5%。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106个,达标率为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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