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6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李倩) 从今年1月开始,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工作人员,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公务机票的其他人员,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都要通过“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各航空公司机票直销机构和代理机构购票,并且须选择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原则上不得购买全价机票。在年底前,地市及以下单位也要实行这一规定。
根据省财政厅近日下发的通知,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应当按照厉行节约和支持本国航空事业发展的原则,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国内航空公航班优惠机票。因公临时出国时,应当选择直达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没有直达航班的,应当选择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到达的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进行中转。
此次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当中最引人注目的亮点是公务机票可享受政府采购优惠票价,即国内航空公司将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给予公务机票优惠。对于市场折扣机票,各航空公司按国内、国际机票各航班舱位的折扣票价给予9.5折优惠;对于市场全价机票,则分别给予全价票价的8.8折、8.5折优惠。
登录省财政厅公布的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可以看到,输入公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公务卡开卡银行信息,可以直接在网站注册,并为自己或已开卡且在有效期内的其他公务人购买机票。另外,也可以通过具备中国民航机票销售资质的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买票。网站信息显示,四大传统航空公司以及本土的浙江长龙航空在内的25家航空公司已经成为政府采购机票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资质的国内机票销售服务商接近2000家。
对于购买市场上公务机票销售渠道以外的机票,则必须要提供购买价格低于购票时点的政府采购优惠票价证明材料,可以从各航空公司官方网站或者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下载保留出行日期的机票市场价格截图等。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