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柴油消费税两月内第三度上调 浙江油价小幅微降
2015年01月12日 19:17:48
来源:
浙江在线
【摘要】
13日0时起,浙江省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80元和230元。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分别提高0.12元和0.10元,由每升1.40元和1.10元分别提高到1.52元和1.20元。
浙江在线杭州1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潘杰 编辑/胡芸)记者今天傍晚从省物价局获悉,13日0时起,浙江省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80元和230元。
这是我省去年以来第十九次调整油价。据介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决定,1月13日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分别提高0.12元和0.10元,由每升1.40元和1.10元分别提高到1.52元和1.20元。
这也是两个月内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第三次提高。受此影响,我省此次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少降215元和150元。
此次油价调整每升的最大降幅为汽油0.16元、柴油0.21元。
调整后,国Ⅳ标准的90号汽油每升价格从5.61元调低至5.48元、93号汽油每升价格从6.05元调低至5.90元、97号汽油每升价格从6.41元调低至6.26元;国Ⅲ标准的0号柴油每升价格从5.40元调低至5.20元、-10号柴油每升价格从5.73元调低至5.52元。
杭州、嘉兴、湖州等三个城市率先供应的国Ⅴ标准的89号汽油每升价格从5.74元调低至5.61元、92号汽油每升价格从6.19元调低至6.05元、95号汽油每升价格从6.57元调低至6.41元、98号汽油为每升7.04元。
此外,国Ⅳ标准的0号柴油每升价格从5.72元调低至5.52元,-10号每升为6.06元调低至5.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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